关于精灵的一些介绍

ELF(精灵) 在众多奇幻作品及RPG游戏中出现的Elf和人类很象,有着尖尖的耳朵,是美丽长寿的种族。一般以森林为家(黑暗精灵是住在地下),喜爱自然,情感细腻,声音旋律优美,是天生的诗人和舞蹈家;在昏暗的条件下视野也是人的两倍,因此掌握了高超的箭术;学识广博,对魔法有很高的天赋。精灵一般能活到700岁以上,这也是为什么他们总是不慌不忙的原因。精灵总是乐于在一些人类不能理解的事情上花费大量的时间:聆听潺潺的流水,林中鸟鸣风吹……对精灵来说生命的意义在于慢慢发现美好的地方,并充分享受它。他们也很难和生命短促的种族建立深厚的友谊,眼看朋友的故去,而自己还有无尽的生命要度过,实在是件痛苦的事。
Light elf(光之精灵) 比人类矮小而苗条,耳朵较长,爱憎分明,情感细腻,说话的旋律很美,大多居住在森林或洞穴之中,喜爱自然美,喜欢跳舞、嬉闹。他们的幽默如同他们的歌和诗一样闪烁着智慧的光芒,擅长的武器为弓箭和长剑。在“被遗忘的国度”中共有五种精灵:金精灵、月精灵、野精灵、海精灵和德洛尔。在《龙枪》中有奎灵那斯提精灵、西瓦那斯提精灵、卡贡那斯提精灵、达根那斯提精灵等。
Dark elf(黑暗精灵或Drow卓尔) 黑暗精灵,居住在地底洞穴或森林深处的神秘种族,信仰着某种以蜘蛛图腾为标记的邪神,并获得暗黑力量的保护。身高约160公分,体重在50公斤左右,有着黑色或深紫色的皮肤和银白色的头发,对魔法有相当强的抗力,也不怕毒素的侵袭,但是对火焰和寒冷的抵抗力很差。
Half elf(半精灵) 半精灵是人类和精灵的混血儿。他们比其他精灵稍高一点、强壮一些。半精灵和其他精灵最大的不同是他们会长出胡子,这使得精灵能轻易地辨认出他们的人类血统。精灵非常排斥半精灵,根本不认为他们属于精灵;人类虽然因他们漂亮的外貌而较能容纳他们,但也很排斥他们那属于精灵一半的血统。
另外还有High elf(高等精灵),这是从神话时代便存活下来的精灵及其近亲。 有名的精灵如《龙枪》中的罗拉娜,阿尔瀚娜。星光,半精灵坦尼斯;《罗德岛》系列中的蒂多莉特,黑精灵碧罗蒂丝;“被遗忘国度”系列中的黑暗精灵崔斯特等。
其他也被称作精灵的“精灵”:
Goblin(戈柏林) 红帽子(见Redcap)等邪有暗香盈袖恶的小精灵的总称,体型不大,喜欢恶作剧,制造灾祸,通常居住在黑暗的地方。相传它们的微笑会令血液凝固,大笑则使果实从树上纷纷坠落,就连女巫也容不下他进家门,她倒不怕戈柏林,只是看到他就觉得碍眼。 戈柏林经由比利牛斯山的裂缝进入法莫道不消魂国,抢滩成功后便很快蔓延至整个欧洲,并潜上维京人的龙船,偷渡进入英国。英国德鲁依教徒称他们为“罗宾戈柏林”,后来简称为“戈柏林”。 一般的戈柏林不会造成很大的麻烦,只是搞一些令人生气或难受的恶作剧,如制造噩梦从沉睡者耳朵里灌进等,以作弄人为乐。戈柏林有设计天分,但也只限于以蛇,龙或是巴西利克斯(似蛇的妖怪)为蓝本溜嘴和绘画。他们能于苍蝇,胡蜂,蚊子及大黄蜂沟通,最喜欢的夏日消遣就是驱动这些昆虫攻击人类,马匹,然后在一边看好戏。他们喜欢骚扰家马或野马,看到马儿顿足,或在沙中磨蹭时,你就能确定他们身上一定有这些不速之客。 戈柏林没有固定住所,他们总是进驻岩石裂缝,树根表面,但他们定不下来,用不了多久就再度搬家。 其他邪有暗香盈袖恶的精灵都被描述为“它们是丑陋之极的坏精灵,头戴圆帽,脚穿尖鞋,而且还拖着一条毛茸茸的长尾巴,整个样子就是一个极度可怕的小恶魔。
Redcap(红帽子) 是邪有暗香盈袖恶凶残的Goblin,住在苏格兰和英格兰交界的废弃城堡或撩望塔当中,他不时变换住所,以免引起其他人注意。 矮小而结实,容貌似老人,有着长长的白须和一双恶狠狠的红眼睛,双手是锋利的鹰爪,没有手掌,头上戴着一顶红帽子,脚上穿着一双铁靴,奔跑速度很快。 红帽子会猎取人类鲜血,将红帽浸入血泊中,维持其色泽的鲜艳,再强悍的人也敌不过红帽子,唯一的躲避方法就是念段圣经中的经玉枕纱厨文,这样他自己就会消失无踪。
Imp(英普,魔精)来源于英国传说,英语里有“顽童“的意思。对于它的长相有很多种描述,而且都不相同。它们居于英格兰的沼泽地区,在陆地上她它会骑着一匹和它同等丑陋的马,四处奔跑。一般是体型很小的魔鬼,大约只有人的1/21/4高,有翼,擅长偷袭,Imp口中吐出的气息会使植物枯死,动物生病。很多时候为邪有暗香盈袖恶魔物或魔法师的信差和监视器。为一般魔法阵呼叫出的小恶魔,只会初级咒文及幻术。在《暗黑破坏神2》中有一种叫做Demom imp的怪物,个头矮小,山羊腿,尾巴短而弯曲,体毛不多,穿一件深色背心,头发为白色或浅灰色,密密地从头部两侧下垂,远看酷似木偶。在民间传说中善良的小精灵跟人不相往来,所以人们看到的都是邪有暗香盈袖恶的小精灵,但是实际上很多小精灵只是喜欢捉弄人,搞搞恶作剧罢了。
其他的恶作剧小精灵:
Hobgoblin(淘气鬼) HobgoblinGoblin正好相反,它是指那些友善的小精灵,如BrowniesBogles这些小精灵大多独居,善良而友好,有时也会弄些恶作剧出来。莎士比亚在《仲夏夜之梦》里描写的那个恶作剧的小精灵迫克(见Puck)就是一个典型的Hobgoblin。下面是莎士比亚笔下的小仙人与迫克的对话,大家可以从中看到淘气鬼的性格:“小仙要是我没有把你认错,你大概便是名叫罗宾好人儿的狡狯的、淘气的精灵了。你就是惯爱吓唬乡村的女郎,在人家的牛乳上撮去了乳脂,使那气喘吁吁的主妇整天也搅不出奶油来;有时你暗中替人家磨谷,有时弄坏了酒使它不能发酵;夜里走路的人,你把他们引入了迷路,自己却躲在一旁窃笑;谁叫你‘大仙’或是‘好迫克’的,你就给他幸运,帮他作工:那就是你吗?
迫克:“仙人,你说得正是;我就是那个快活的夜游者。我在奥布朗跟前想出种种笑话来逗他发笑,看见一头肥胖精壮的马儿,我就学着雌马的嘶声把它迷昏了头;有时我化作一颗焙熟的野苹果,躲在老太婆的酒碗里,等她举起碗想喝的时候,我就拍的弹到她嘴唇上,把一碗麦酒都倒在她那皱瘪的喉皮上;有时我化作三脚的凳子,满肚皮人情世故的婶婶刚要坐下来一本正经讲她的故事,我便从她的屁股底下滑走,把她翻了一个大元宝,一头喊‘好家伙!’一头咳呛个不住,于是周围的人薄雾浓云愁永昼大家笑得前仰后合,他们越想越好笑,鼻涕眼泪都笑了出来,发誓说从来不曾逢到过比这更有趣的事。”
Pixie(皮克希)出现在英国西南部的萨默塞特、代翁和康沃尔等几个郡的传说中的爱恶作剧的小精灵,亦作“Pixy”。从何而来以无从考证,有人认为他们和腓尼基人一起来到英格兰,往外乔迁到东方的戴闻和山姆塞。也有人说皮克西是英格兰最早的居民,罗马统治时代,Faerie跟着来到英格兰,皮克西先是欢迎,后来担心家园不保起兵反抗,直到Faerie退出这三个郡才罢休。这些小精灵比人的手掌大不了多少(不过可以任意改变自己的大小),人形,红发绿眼,上翘的鼻子,嘴角上总是挂着一副淘气的笑容,不分男女一律穿着紧身的绿衣。(在英格兰茂密的草原中,这身装束是最好的掩护。)红发绿眼的成熟男性通常都皮克西所变。
他们是最喜欢的恶作剧是使人迷路,不过你只要把外套反过来穿就可以躲过它们的捣乱。有时候,皮克希把人迷到无法恢复神智,在乡间晃来晃去,口中念着一些没人懂的语言,这种情况就叫“皮克希附身”。当地人为了取悦这些小精灵,通常会在晚上留一桶水在门口,给皮克希用于冲洗它们的婴儿,或者留些牛奶给小匹克希喝,或者把壁炉打扫干净,给它们一个跳舞的地方。
Puck(迫克)类似Pixie的小精灵,身上一样是绿色紧身衣。居住在英格兰南部几个郡的乡村里,与Pixie不同的是,它们与另一群精灵小魔女(见Faerie)的关系很好,当Faerie在午夜翩翩起舞时,他们常常用柳笛在一旁伴奏。某些方面迫克和牧神潘很象,他们照顾的对象遍及森林原野所有的动植物,不同于潘的是,他对羊和其他家畜没有什么兴趣,他只爱森林中的松鼠,兔子,狐狸和其他的野生动物。它们也喜欢跟人类开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而对于那些背信弃义的负心汉则更是会尽情地捉弄他们,据说它们喜欢跟随风笛的节奏翩翩起舞。在莎士比亚的《仲夏夜之梦》中也有一个迫克(又名好人儿罗宾),不过那个迫克实际上是个淘气鬼(见 Hobgoblin
)。
Gremlin(戈兰林)熟悉各种工具和机械的淘气小精灵,与地精和Goblin是远亲。他们和地精一样,早期都是裨益人类的精灵。他们可以使工具更快速更精良,还能提升工匠的技术启迪工匠的发明。人类若早发现戈兰林对科技发展的贡献,历史或许就会改观。可惜大部分工程师都不知道戈兰林所花费的心血,独占各种发明的功劳,连一丝丝的荣耀都不留给他们。因此戈兰林改变了对人类的观感。现在,他们不仅不帮忙,还用他们在工具和机械方面的知识来刁难人类,让人们制造各种工具和机械都难逃“戈兰林效应”的肆虐。说到“戈兰林效应”,举例就是钉钉子时,锤子突然改变方向,向大拇指敲上一记;锯木板时,碰到棘手的硬结;粉天花板时,油漆总是沿着手臂一路下滑…
每个家庭都有一个戈兰林,随着缝纫机之类的家庭机器搬进来,一代一代地住了来。家居生活的小差错洗澡水一会冷一会热,快上班时汽车暴胎都是他们的把戏。二战时也相传戈兰林会破坏飞机的发动机。
Leprechaun(鞋精灵、矮妖)爱尔兰传说中会做鞋的小精灵,他们通常穿着一身绿色的衣服,衣服外系着一条皮围裙,脚穿银色扣鞋,头戴红色帽子,尖尖的鼻子上架着一副眼镜。这些鞋精灵的最大特点是善于做鞋,但每次只做一只,从来不做完一双。他们同Brownie一样喜欢捉弄人类,反应很灵敏,可以很快地躲开人们的视线,如果你非常幸运能够抓到他的话,他就会把秘密财宝的藏匿处告诉你,在他们带你去挖宝的路上,你一定要目不转睛地盯着他,否则稍一挪开他们就会消失无踪。另一种说法是它们将金子藏在洞里,以彩虹标明藏金的地方,哪是彩虹的尽头,哪就有金子!传说中只要抓到Leprachaun
,使它服服帖帖就可以迫使它带你走到彩虹的尽头,找到财富。
Bodach(伯达克)在苏格兰盖尔语里,“Bodach”的意思是“老人”,这种精灵会从烟囱钻进屋里,偷走那些毫无防备的小孩或吓唬他们,在它进屋之后小孩便开始作噩梦。据说伯达克只骚扰那些淘气的孩子,为了防止它从烟囱钻进来,可以在壁炉里撒上盐,因为伯达克讨厌从盐上走过。另外还有两个差不多的怪物,也是源自苏格兰,一个是波吉(Bogie),这种小精灵通常躲在碗柜和衣橱里,喜欢黑暗,喜欢恶作剧,会变形,例如变成一大堆灰尘。另一个是波加特Boggart(捣蛋鬼):这种小精灵很象地精,常穿着一身破烂肮脏的衣服,皮肤暗黑,头发茅草般凌乱,手指头爱东摸西碰,两只脚很不灵活。捣蛋鬼的出现迹象可以丛家里频频出现的状况,或者是天黑后不断有吵闹声察觉出。当他们出现时,会推倒牛奶瓶,扯断窗帘束带,使母鸡不会下蛋,吓坏猫儿,让狗没道理的吠叫,用力摔门,故意让水龙头流个不停,堵塞水沟,吹熄蜡烛,捏熟睡的小婴儿的鼻子,把他们弄醒(天啊!)
问题是没有人知道如何安抚他们,或者怎样把他们赶走。受到捣蛋鬼骚扰的主人除了搬家,别无他法。而且搬家也要尽快,否则捣蛋鬼知道,也会藏在家具跟着屋主一起搬到新房。
Bendith(班迪斯)威尔士传说中的小妖精,这些长相丑陋的怪物很可能是小魔女见Faerie)和小妖精(见 Goblin)的“杂交品种”。它们喜欢将儿童劫走,换成自己的子女(Crimbil),被救回的孩子通常不会记得任何事情,只记得一些甜美的音乐。
Cluricains(酒窖精)穿着白衬衫,及膝短裤,长袜,镶银扣皮鞋,系着围裙戴红帽子的酒窖精灵,就住在酒馆和住家的酒窖里。在管理得当的酒馆和住家,酒窖精不惹麻烦,只会享用他们得到达到食物和酒。但是在管理很差的旅馆或酒馆,他会饱食存货,大量饮酒,很快就使得老板关门大吉。如果是在一个太爱饮酒的屋主家中,酒窖精就很可能会模仿屋主,喝下大量美酒,使贪杯的屋主只能看着空空的酒瓶,困惑地搔着脑袋。酒窖精的最大问题就是变成酒鬼,这时候这个屋子就会听见打破瓶子,醉酒时的叫嚣声和歌声,以及酒窖精在地窖里跌跌撞撞的骚动声。酒窖精是没有办法控制的,唯一解决之道就是迫使屋主戒酒,断绝饮酒供应,过段时间之后,酒窖精就不得不另寻住所了。
Kobolds(寇伯,家神)德国传说中的一种精灵。每个家庭都应该有个寇伯来帮忙,他们是最勤劳,最忠心的好帮手。这些满脸皱纹,老态龙钟的小矮人,会为提供他们庇护的家庭无悔的服务。他们擅长的或有打水,挤牛奶,劈柴,拣鸡蛋,照顾马匹,打扫院子等。寇伯以作家务为乐,而且只要稍加练习就能转到室内服务,其水准决不输给他们在花园庭院中的表现。寇伯工作勤劳,但要求的回报并不多,餐桌上丁点的碎屑就足以让他们饱餐一顿,不过主妇们若忘记喂寇伯的话,他们可是会马上报复的。等她们打破盘子,烧到手指,绊到门槛,寇伯的奸笑声响起,他们才恍然大悟——忘记喂寇伯了。 Kobold在德国传说中的另一身份是“地精”,类似于侏儒(Gnome
),居住在地下。这些地精在游戏中常以低等怪物的身份出现:邪有暗香盈袖恶粗暴,为一般游戏中常出现的低等怪物。外观与人类相似,但眼睛比人类大一些,皮肤为土色,常在暗中活动,具有夜视能力。常配有皮衣、剑、手斧、盾,单体攻击力不大,喜欢集团进攻。在《龙与地下城》中是狗头人。
卡雷尔。恰佩克(捷克作家)在《邮递员的童话》中描述了,长着大胡子,带着邮递员帽子,披着邮递员斗篷的邮局迷你家仙。它们在晚上出没,整理邮局信件,贴标签,发电报……吃电报条面包屑、舔邮票。还用各式各样的信件打牌(撒谎骗人的信是最小的,表示爱情的信是王牌)。
Barbegazi(冰胡子)传说出没于法莫道不消魂国和瑞士境内山区中的害羞的小精灵,Gnome的一个分支,居住在山顶处自己开凿的山洞或隧道里。"Barbegazi"这个名字来源于法语的"Barbe glacee",意思是"被冻住的胡子":他们头发和胡须银白是因为结满的厚厚冰柱,当这些冰柱融化就只露出正常发须。他们在温暖的月份冬眠,只在冬季下第一场大雪后才出现,因此气温在零度以上时很少看见他们,那些不小心被山居人们捕捉到的少数冰胡子通常只能活数小时。冰胡子有双大脚,他们的大脚可以兼作雪屐和雪鞋,以超快的速度在雪地里奔跑,或是滑下几乎垂直的雪坡,还可以用作铲子来挖隧道。它们喜欢驾驭雪崩,对人类很友好,在雪崩即将发生时会发出警告,同时会帮助那些被雪崩困住的人,把他们从雪里挖出来。冰胡子可以在几秒种内把自己藏在厚厚的雪里,不论被埋在多深的地方也可以很快爬出来。冰胡子不论男女类似现代人跳伞外套般的白毛外衣,也是这个原因在远处不容易分出雌雄。
有人说他们说话象是瑞士阿尔卑斯山土拨鼠的啸声,不过他们可以隔着很远的距离用一种很怪的鸟叫声联系,这种声音会被误认为在山壁间呼啸的风声或是阿尔卑斯号角声。
Brownie(棕精灵,棕仙)苏格兰传说中善良的小精灵,淘气鬼(见Hobgoblin)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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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话与历史—DIABLO2中的角色与魔王的历史渊源

在玻璃渣的游戏暗黑破坏神中的五位英雄——亚马逊女战士、野蛮人、圣骑士、女巫和巫师——更多的是与欧洲的历史而非神话联系在一起。
一、亚马逊女战士(Amazon)
  提起“亚马逊”,大家一定会想起全长六千四百八十多公里的南美第一大河——亚马逊河。不过这里所说的“亚马逊女战士”并非是指生活在亚马逊热带丛林中的女战士,实际上,“亚马逊女战士”根本同亚马逊河一点关系也没有。
  亚马逊部族生活在欧亚大陆的交界处,大概位置在今天土耳其北部的特尔莫冬河附近,这条河流在萨姆松以东五十公里处注入黑海,周围土壤肥沃,而且非常隐蔽,南部和东部均有高山环绕,西部是宽阔的叶席尔大河,北部便是黑海。
  亚马逊是个十分古老的游牧民族,该部族的最大特点是由清一色的女子组成,她们买卖男子生育,把生下的女孩留下,并养育成佳节又重阳人。(看看,巾帼不让须眉啊...不过...会不会出现女人强奸男人的事情啊?...恐怖哩...~~~)亚马逊部族的另一特点是尚武好战,她们在古代的传说中总是以勇猛无畏的女战士形象出现。
  关于亚马逊女战士的故事一直是古希腊艺术家们最喜爱的主题之一,今天保留下来的亚马逊部族的图画或雕刻中,大部分都是战斗场景。在古希腊的神话传说中,只有三位最著名的英雄曾经击败过亚马逊人,他们分别是大力神赫尔克里斯、忒修斯和阿喀琉斯。
  其中最为人熟知的当数大力神赫尔克里斯征服亚马逊人的故事,当时赫尔克里斯接到一条神谕,揭示赫尔克里斯必须完成国王欧律斯透斯交给他的十项任务,才能升格为神(同时还可以获得十次生命...不过还有一说是十二个任务,十二条命...)其中第九项任务便是夺取亚马逊女王希波吕忒的腰带,这条腰带是战神亲自赠与希波吕忒的,象征着女王的权力。
  在与亚马逊人的交锋中赫尔克里斯遇到了许多强劲的对手——阿埃拉因奔跑如风,人称“旋风姑娘”,珀洛特埃曾在个人对战中七次获胜,其他八名女子中有三位是在阿耳忒弥斯狩猎中被选中的勇士,投枪百发百中,另外还有立誓终生不嫁的阿尔奇泼,再加上英勇善战的亚马逊首领麦拉尼泼——大力神赫尔克里斯费劲周折才将她们一一制半夜凉初透服。
  忒修斯与亚马逊人的交锋充分体现了亚马逊人敢爱敢恨的性格。忒修斯是雅典国王,在他的早期冒险生涯中曾经到达亚马逊河岸,受到好战的亚马逊女人的热情招待。可他却恩将仇报,把亚马逊女王安提奥珀骗回雅典并与之成亲。亚马逊部族对他的行为感到愤怒,一直在寻找机会报复。
  有一天,亚马逊人突然开来一支船队,登陆围城,并迅速攻占雅典,在雅典市中心扎下营盘。雅典部队同亚马逊部队长久对峙,互有胜负,最终不得不缔结和约。亚马逊人离开雅典,退回本国,而王后安提奥珀则在战斗中牺牲,雅典人为了纪念这位亚马逊女人,为她树立了一根高大的纪念柱。
  希腊神话对特洛伊战争中,阿喀琉斯(猛男啊~~~)与战神阿瑞斯的女儿、亚马逊女王彭忒西勒亚之间的战斗的那段描写,更是生动地再现了亚马逊女战士无畏的精神和她们妩媚动人的一面。
  当时希腊人与特洛伊人之间的战争已经持续了很长时间,特洛伊人因为他们的英雄赫克托耳的战死而陷入绝望之中。此时,十二位亚马逊女战士在女王彭忒西勒亚的带领下赶赴特洛伊城,帮助他们一起对抗希腊人。亚马逊人之所以加入这场战斗,一方面是因为亚马逊民族天性喜爱战争和冒险,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女王彭忒西勒亚曾经在无意中犯下罪孽,误伤了自己的妹妹希波吕忒,她希望借此次远征平息复仇女神的怒火。彭忒西勒亚斯亲自挑选了十二名女英雄前往特洛伊,这十二位女英雄虽然楚楚动人,但比起女王彭忒西勒亚依然逊色许多。
  到达特洛伊后的第二天,彭忒西勒亚穿上父亲阿瑞斯送给她的金光闪闪的铠甲,束紧胫甲和胸甲,佩上用白银和象牙制成的剑鞘,拿起盾牌,戴上有着闪亮的黄金羽饰的头盔,左手提两根长矛,右手握一把不和女神送给她的双面斧,骑上风神波瑞阿斯的妻子送给她的快马,闪电般地冲向希腊人的阵营。在她的带领下,亚马逊女战士连斩摩利翁等七位希腊英雄,几乎将希腊军队全数歼灭。
  危急之时,希腊英雄阿喀琉斯赶来加入了战斗,经过一番激烈的厮杀,阿喀琉斯将彭忒西勒亚刺于马下。当他摘下彭忒西勒亚的头盔时,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尽管女王的脸上沾满血迹与尘土,但她在死后容貌依旧妩媚动人。阿喀琉斯后悔不已,呆呆地站在那儿,目不转睛地看着被自己杀害的女王,陷入深深的悲伤之中。而天上的战神阿瑞斯对女儿的死更是悲痛无比,他发出隆隆的雷声,闪电般地朝大地冲了下来,如果没有宙斯的阻止,希腊人将遭到毁灭的打击。
  希腊人和特洛伊人都对彭忒西勒亚的死感到难过,希腊人将她的尸体交还特洛伊人,特洛伊人将女王的尸体与许多珍贵的陪葬品一同火化,并用香甜的美酒浇熄余烬,拾起她的骸骨,放入金箱,与战死的其他十二名亚马逊女战士一同埋葬在城内塔楼附近的拉俄墨冬国王的墓穴中。
  从以上这些传说中我们可以看到,亚马逊人的英勇善战并非野蛮凶狠,她们恪守着自己心目中的美德,决不背信弃义,显得高贵而不失热情,威严而不失妩媚。在古代的图画和雕刻中也有许多她们在战场上为拯救自己的战友而不惜献出自己的生命的场景。
  有趣的是,在利比亚西南部费赞山区一处寸草不生的荒漠中,人们发现了一幅非常古老的壁画,上面刻画着一位女性,戴着与希腊传说中的亚马逊人相同的头盔,手中握着亚马逊人最常用的武器——弓箭。这是否意味着亚马逊部族在黑海沿岸定居前曾经在非洲居住过?
二、野蛮人(Barbarian)
  野蛮人亦即欧洲中世纪时代的“蛮族人”,正如春秋时期华夷之间贵贱尊卑的观念很深一样,“蛮族”实际上是古希腊人和古罗马人对邻族(日尔曼人、哥特人)以及亚洲一些民族的带有侮辱性的称呼,他们将非希腊、罗马各族一概视为“化外之民”。然而,正是这些“化外之民”将曾经不可一世的罗马帝国推向了灭亡。一般意义上的“蛮族”是指推翻罗马帝国的日尔曼各部族,包括汪达尔人、西哥特人、东哥特人、法兰克人、盎格鲁人、撒克逊人、朱特人和匹克特人等。
  在古希腊人和古罗马人的眼中,蛮族始终居住于文明社会的边缘,未曾开化,部族之间永不停息的战斗和大自然残酷的生存环境构筑了他们强健的体魄。尽管他们缺乏文明人的知识,但他们对周围环境的变化非常敏锐。他们崇拜野兽的力量,因此狼人的传说常与他们联系在一起。
  奇怪的是,正是这么一群“肮脏、粗鲁”的野蛮人,竟然将强大的罗马帝国推翻在地。公元410年,罗马城被西哥特人攻陷,洗劫数日方才离去。这场“永恒之都”的浩劫震撼了整个欧洲,令罗马帝国的人民陷入一片恐慌之中。公元476年,帝国蛮族军队统帅奥多亚克发动政变,终于终结了西罗马帝国的历史。著名神学家奥古斯丁在《上帝之国》一书中曾经提及,罗马的毁灭是神灵对充斥于帝国内部的腐化和不道德的现象的惩罚。尽管罗马人在文明方面拥有绝对的优势,但他们的灵魂早已堕落;在同一种族和血缘下,坚毅朴实的蛮族人能够做到紧密团结,而罗马人却始终处于一种相互倾轧的状态中,即便在敌人薄雾浓云愁永昼大兵压境之时,他们仍不愿悔悟和觉醒。
  当时详细记述蛮族文化的史料只有凯撒的《高卢战纪》和塔西陀的《日尔曼尼亚志》。据这些文献记载,蛮族人在入侵罗马帝国之时尚处于氏族社会阶段,不事农业,以狩猎、掠夺为生,喜爱冒险。蛮族人的思想观念、精神个性和生活态度是所谓的“英雄式”的:好战、勇敢、忠诚、重视荣誉、慷慨、挥霍,拒绝接受软弱腐朽的灵魂。在蛮族人看来,诉诸暴力往往比辛苦平凡的劳动更有意义,因此,他们渴望军事冒险、成功的战役以及由此带来的大量战利品。
  战争是蛮族人的主要生活方式,“假如本部落并无战争,许多贵族青年便自动地参加别的部落的战争,他们厌恶呆着不动。”在征战中,勇敢和荣誉是首领与战士们最为珍视的。战士用最勇猛的战斗来保卫首领,如果首领战死疆场,而士兵们却活着回来,将是一个莫大的耻辱;同样,如果首领在勇敢方面不如自己的士兵,也会受到人们的耻笑。
  蛮族人的入侵使整个欧洲的文明受到极大的摧残,“中世纪是从粗野的原始状态发展而来的。”蛮族文化、基薄雾浓云愁永昼督教和残余的古典文化构成了此后中世纪时代文明的三块基石。
  欧洲历史上最为著名的蛮族人莫过于拥有蒙古血缘的匈奴王,他在公元五世纪以前曾横扫欧洲大陆,即便日尔曼蛮族也无法抵挡他们的进攻。匈奴人从东方袭来,凶猛强悍,骁勇善战,个个都是优秀的骑手,来时排山倒海,去则十室九空。正是这些彪悍的匈奴人加速了罗马帝国的倾覆。
三、圣骑士(Paladin)
  蛮族推翻西罗马帝国后,在其境内建立了一系列蛮族国家,其中对后来的欧洲格局影响最大的国家当数法兰克王国。三百多年以后,法兰克王国在查理大帝的手中臻于鼎盛。查理一生南征北战,历经过五十多次战争,将西欧大陆的绝大部分土地纳入自己的版图,并由罗马教皇加冕为“伟大的罗马人皇帝”。这样,在西罗马帝国灭亡三百多年以后,欧洲又出现了一个“罗马人”的帝国——查理曼帝国。
  “帕拉丁”原本是指跟随查理大帝征战四方的十二名武士,罗马教皇加冕查理大帝后,这十二名武士也自然而然地荣升为“神的侍者”,成为“圣骑士”的代名词。其实,查理曼手下的这十二名武士尚不能被称为骑士,因为他们所秉承的依然是蛮族人的战斗精神。
  真正意义上的骑士是从公元八世纪下半期、欧洲进入封建时代以后开始的。由于封建君主的武士必须装备齐全,拥有良好的坐骑和一定数量的随从,因此要有经济上的支持,于是那些大贵族便通过向武士分封土地,既满足了他们对土地这一中世纪最重要的财产形式的要求,也使他们成为大贵族的附庸。越来越多的武士在对土地财产的追求下,渐渐形成了一个附庸于大贵族的特定阶层——骑士阶层。
  此后骑士制度及其组织在整个欧洲获得了进一步的发展,尤其是近两个世纪的十字军运动,为西欧的骑士阶层提供了一个生存和发挥作用的广阔天地。在这一过程中,蛮族人野蛮好斗的因素与基薄雾浓云愁永昼督教的神圣信仰融合在一起,使那些破坏和平、以刀剑为生的武士一跃而成为基薄雾浓云愁永昼督的卫士。“结果,骑士最终成为受到崇奉的人,他不仅发誓效忠于其主人,而且立誓成为教会的卫士、寡妇和孤儿的保护人……以这种方式,骑士脱离了其蛮族和异教的背景,而被整合于基薄雾浓云愁永昼督教文化的社会结构中。结果,骑士像神甫和农民那样,被视为社会不可或缺的三个器官之一。”
  虔诚的宗教美德,扶弱济贫的道德精神,以及原来那种武士的荣誉、忠诚和勇敢的品质结合在一起,便构成了中世纪基薄雾浓云愁永昼督教文化中的骑士精神或骑士理想。它是中世纪人的观念和行为的最高标准和完美榜样。
   在十字军的时代还形成了一种与神圣节制的基薄雾浓云愁永昼督徒骑士理想相反、也与北方野蛮的英雄主义相距甚远的世俗骑士理想,其特征是爱情崇拜和礼节崇拜,表现为追求罗曼蒂克的爱情和高雅优美的言行。世俗骑士源于西班牙穆斯林社会,流行于法莫道不消魂国南方世界,在这些骑士的眼中,爱情是一种纯粹精神性的、不掺杂任何 ** 的神圣的感情,由此构成了中世纪盛期骑士文学的主要内容和基本格调。
  于是,武士的忠诚、基薄雾浓云愁永昼督教的谦恭、对理想中的女性的纯洁无暇的爱情,成为每个骑士必须具备的三种美德。“基薄雾浓云愁永昼督教骑士制的理想一直保持着它对西方思想的吸引力和对西方伦理标准的影响。”他们是力量与正义的象征。
四、女巫(Sorceress)
  “女巫初现人世,就没有父母、儿女、配偶、家庭。她是一个魔怪、一块陨石,弄不清是从哪儿来的。上帝啊!谁敢走近她?她又待在哪里?荆棘丛生的野林、人烟不至的荒地,都有她的踪影。夜里她则栖身在一张古老的桌子下。大家害怕撞见她,这使她更加孤独。她的周围像围了一道火篱笆,谁想过她还是个女人?即使过着这么可怕的生活,她还是保持着张弛有度的女性活力、女性的吸引力……”
  “巫师”(sorcier)这个字的法文原意,是指能够经由祭祀或象征的仪式去改变他人命运的人(字首“sors”在拉丁语中表示“遭遇”或“命运”)。巫师最常见的施法形式是下咒语,于是它便成为“巫术”和“诅咒”两词的同义词。意大利文和西班牙文中表示巫术的字“fattura”和“hechiceria”,也都意味着“包藏祸心”。从十五世纪初期开始,“巫师”的意义历经演进,更明确地意指他们的法力是源自魔鬼附身。
  其实,《暗黑破坏神2》中的女巫与人们想象中的巫婆形象相去甚远,这里的女巫是一个拥有神奇魔力、并远离邪有暗香盈袖恶的奇女子形象。大家可以将她同下面将要介绍的“巫师”作以比较。
  民间传说中的女巫可以追溯到很久以前,相传一个女人到了夜里会变成一头猛禽,发出可怖的叫声,飞进房屋里吞食婴孩。这种黑夜女巫的形象,是神怪传说的一个重要元素,见载于罗马文学和希腊神话中。
  十世纪,日耳曼特里夫斯的勃鲁姆写了一部供主教阅读的隐修纪律指导书——《主教会规》,其中记载了几名受撒旦诱惑的妇女,与罗马女神戴安娜一起骑在某些动物背上飞行。戴安娜是跟月亮、水、沼泽地有关的女神,照顾妇女分娩,而这些都跟巫术紧密联系,以致有的专家称她为“女巫的神”。后期的文献曾提到希罗底的名字,她是罗马希律王的妻子,间接害死了施洗约翰,另外书中还提到过日耳曼万神庙的女神像霍尔达。不论怎样,魔鬼学家们根据《主教会规》确定了女巫的形象——她们常常在夜间骑一把扫帚或一头动物,从窗子、墙壁或烟囱飞出去参加巫魔会。
  如果没有阅读过十五世纪至十七世纪的一些史料的话,我们很难想象到当时的猎巫活动是如何的残酷,许多无辜的女性被视为女巫活活烧死,死前还曾倍受折磨。在1580年到1670年期间,西欧各地完全笼罩在对所谓的女巫的血腥屠有暗香盈袖杀之中,当时有一位名叫雷米的法官,三十年间烧死了三千多名“女巫”,点燃了数百座火刑架。
  人们之所以如此残忍地对待“女巫”,主要是由于传统中根深蒂固的反女性成见,女人使人害怕,医生不理解她们的生理,神学家将她们视为反复无常的人,必须时刻加以防范(女人犯有“原罪”,她们常被视作魔鬼的代理人)。从法律观点来说,当时的女性先受父亲的监护,只有到寡居的时候才能获得相对的独立,但寡妇的角色受到社会的普遍排斥,因此“她们想在巫术中寻求报复的满足”。
  人们还常常在年老贫穷的女人中寻找所谓的罪魁祸首,受到中伤而被控为巫婆的,通常是一些有土方治病经验的妇女,她们掌握治病的秘方,于是大家便怀疑她们会诅咒。
  十八世纪时期,西方国家已看不到对巫案的审讯。十九世纪上半叶的浪漫主义,尤其是德国浪漫主义的流行,促使了女巫的形象以民间故事和传奇的形式走入文学殿堂,例如《格林兄弟童话集》里就有许多女巫的故事。而女巫的社会地位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平反,在许多作品中,她们成为遭受教会迫东篱把酒黄昏后害而奋起反抗的妇女的原型。
五、巫师(死灵法师)(Necromancers)
  在《暗黑破坏神2》中,女巫与巫师是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角色,前者使用的魔法代表着力量与光明,可直接作用于敌人身上;而后者则是魔鬼的化身,他的主要本领是招魂术,召唤各种不死的生命(如僵尸)为其卖命。招魂术在中世纪时期曾盛传一时,相传用此术可指使死人或从地里挖出的尸体作奇怪的工作。
  萨图恩(Saturne)据说是巫师的保护神,实际上,他最初是矿工的保护神,逐渐演化才成为支配地狱的神。萨图恩是率先食人肉的神,巫师也常被指责为偷食人肉。此外,萨图恩夜间停留于土星,土星位于魔蝎宫,而魔蝎则是一种象征魔鬼的动物。萨图恩的标志是手中的那把大镰刀,而相传巫师常用的武器也是一把随身携带的镰刀。
  历史上关于巫师的最早记载见于十二世纪,当时有一位名叫韦尔多的法莫道不消魂国里昂商人宣扬并身体力行安贫乐道,其门徒被教皇斥为异端,逃入阿尔卑斯山谷隐居。巫师的故事就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在与异端的接触中逐渐产生的。
  我们常常可以在一些西方的神话书籍中看见“Mage-Clans of the East”(东方魔法部落)一词,这是欧洲巫师故事的另一起源。由于当时欧洲人对于还没有认识到的世界抱着一种神奇荒谬的幻想,巫师就成为这种幻想的宣泄对象。十三世纪的马可·波罗游记和十六世纪的曼德威尔游记更是为西方读者提供了神游幻想的空间,巫师也被误解为东方民族所特有的一类神秘人物。
  然而在欧洲神学家的眼里,巫术是一种反宗教的行为,巫师作为巫术的施弄者,致力于撒旦崇拜。中世纪衰落时期的特征之一,就是将撒旦的形象夸大成强大且无处不在,并把时代的一切弊病都算在撒旦的帐上。
  十八世纪以后,巫术卸下了魔法和撒旦的华丽外衣,文化地位迅速下降,成为一种迷信。巫师、蒸馏器、硫磺蒸气不久后又重新兴起,成为炼金士们的想象。
  在一般人的印象里,巫师是居住于南部沼泽地带中的一类穿着黑色斗篷的神秘人物,长期躲在黑暗潮湿的小屋中的研究使他们面颊苍白,形同骸骨,熬夜和过度的思索搞垮了他的身体,使他们不堪一击。但他们掌握着各种神秘奇异的法术,代表着邪有暗香盈袖恶与噩梦的神灵。
  巫师题材在近代被融入了许多艺术家的作品之中,浪漫派音乐家,如门德尔松和柏辽兹,都曾在他们的作品里涉及过巫术题材,而拉丁美洲的著名作家马尔克斯更是在他的魔幻主义小说《百年孤独》中大胆地使用了各种巫术内容,营造出一种极为神秘的气氛。
   “我是昨天、今天和明天,我拥有再生的力量。我的灵魂创造了天神,创造了人间,地狱,还有天堂……向我欢呼吧,我就是屹立于地球中心的神殿之王!”  ——古埃及《死亡之书》

  玻璃渣(Blizzard)公司非常善于从历史与神话中汲取撰写游戏所需的素材,《暗黑破坏神2》里许多怪物的名字实际上都是源于西方的一些神话故事或民间传说。大家还记得《暗黑破坏神》一代中那个铁匠格里斯沃尔德(Griswold)吗?去年我在读一本关于美国历史的书籍的时候,发现格里斯沃尔德原来是美国的一家银匠铺,这家银匠铺在内战爆发后改行,专为军队打造宝剑之类的武器。这恐怕不仅仅是巧合吧。
  实际上,《暗黑破坏神》一代并没有什么故事情节可言,所有内容都是为了战斗而拼凑起来的,在情节设定上给人以陈旧之感;《暗黑破坏神2》则不同,它拥有四个不同的地点(而不像一代那样只有一个小镇),这使得游戏的故事情节与人物形象的塑造更为丰满,而“龙与地下城”风格设定的加强也使得游戏的深度与广度与前作相比大为拓展。
  遗憾的是,在我所接触的许多“暗黑”迷中,真正了解《暗黑破坏神2》的故事背景的人可谓少之又少;许多国外玩家甚至从未玩过单人模式,买来后便直接连上“战网”(Battle.net)与其他人联线作战。
  写这篇专题的目的是为了告诉大家,除了砍杀、除了地牢之外,《暗黑破坏神2》中还有许多精彩的地方值得我们流连。下面将为大家介绍的是游戏中的三大魔王和五位英雄的一些历史渊源。
  神话中的三大魔王——偶尔客串一下地狱七君子...
    一、迪亚伯罗(Diablo)
  “Diablo”是西班牙语里“魔鬼”(Devil)的意思,很多人将其误读为“达埃伯罗”,实际上它的正确发音应该是“迪亚伯罗”。不知大家有没有玩过《猴岛小英雄》(Curse of Monkey Island),其中有个“El Pollo Diablo”,意思就是“魔鬼的小鸡”。
  迪亚伯罗在三大魔头中是最年轻的一个,象征“恐惧”。在《暗黑破坏神》一代里,我们的英雄曾经击败过它,并将它锁入灵石,嵌入脑中,希望凭借自己的意志压制住这个不灭的灵魂。但随着时间的流逝,英雄的意志力逐渐变弱,迪亚伯罗的灵魂终于从灵石中逃脱出来,控制了英雄的身躯。于是,魔王操纵着英雄的肉体,以“暗黑流浪者”的名义,前往东方解救自己的两位兄弟——巴尔和墨菲斯托。这就是《暗黑破坏神2》的背景设定。
  二、墨菲斯托(Mephisto)
  就我所掌握的资料来看,三大魔王中的老大墨菲斯托很可能是Blizzard公司杜撰出来的一名角色,它象征“仇恨”。如果说有什么历史背景的话,墨菲斯托或许与传说中巴尔的兄长、邪有暗香盈袖恶之神墨特(Mot)有所关联,具体请见下文对巴尔的介绍。
   根据游戏的背景,墨菲斯托曾被古赫拉德里姆人抓获并囚禁于库拉斯特镇附近的特拉文克尔神庙的守卫之塔中,可惜它的魔力太过强大,被禁后不久,它便控制了那些监护它的神庙僧侣的灵魂,只有大司祭克哈利姆顽强地抵东篱把酒黄昏后制住了墨菲斯托的魔力,但克哈利姆最终还是被墨菲斯托的傀儡们所杀害。
  尽管无法离开守卫之塔,墨菲斯托依然可以操纵手下的那些灵魂为自己卖命,这同一代中的迪亚伯罗有些相似。游戏第四幕中当我们的英雄使用地狱之锤击碎墨菲斯托的灵石时,便可以看见被墨菲斯托控制的无数冤魂从中飘出。
  三、巴尔(Baal)
  巴尔是三大魔头中的老二,被称为“破坏之魔”。
  很久以前,巴尔曾被古赫拉德里姆人制半夜凉初透服并封存于一块红色灵石中,由于灵石的意外裂开,使得巴尔出逃的机会大增。为了阻止它冲破封印,一位名为名叫塔尔·拉什的赫拉德里姆英雄勇敢地站出来,将这块灵石置入自己的心中,希望依靠自己的灵魂将巴尔困住。人们将塔尔·拉什同嵌在他心脏中的这块灵石一起,埋入鲁特格尔雷恩城附近的沙漠深处。在游戏的第二幕里,玩家的主要任务便是找寻塔尔·拉什之墓,阻止迪亚伯罗解救巴尔。
  巴尔在三大魔头中是历史背景最丰富的一个角色,有关它的故事可以追溯到古代凯尔特人所膜拜的神巴莱纳斯(Belenus),在闪米特族的传说中也有关于它的比较翔实的记载。
  巴尔是迦南人、腓尼基人和叙利亚人的原始神之一,其实,在这些民族的心目中,巴尔并非像游戏中所描写的那样是个无恶不作的“破坏之魔”,而是一位善良的生命之神。传说中,当巴尔的兄弟、邪有暗香盈袖恶之神墨特(Mot)下到凡间破坏世界的时候,巴尔勇敢地站出来向他挑战。经过激烈的战斗,巴尔被墨特打败,当他跪倒在兄长面前的时候,被整个地吞了下去。七年后,巴尔的姐姐安娜特(Anat,游戏第一幕中的女魔安德列斯?)击败墨特,把巴尔从死亡中解救出来。不幸的是,在巴尔复活的过程中,墨特也从死亡中苏醒了过来,据说,直到今天,他俩依然被锁在无休止的战争中,他们之间的斗争造就了四季的变迁,而“巴尔”则成为掌管“生命”、“收获”的神灵(类似于古希腊神话中掌管农业、婚姻与丰饶的女神得墨忒耳)。人们有时也将巴尔称为“Hadad”或“Rimmon”,义为“雷神”;“肥沃之地”则被人们称为“Baal's Land”或“Baal-land”。
  肥沃的土地总是与人类的生殖力联系在一起,因此,巴尔同他的姐姐安娜特一起被尊为生产之神,人们认为当他俩交媾的时候会引发暴风雨,而当他们分离的时候,大地便会干旱。为使他们再次结合,牧师与女祭司纵酒狂欢,希望通过两性相交的行为唤起巴尔的恩惠,降下滋养的雨露。
  当犹太人成为这个地区的统治者后,巴尔开始逐渐沦为有害的邪有暗香盈袖恶之神,成为人们心中的“魔王”(Beelzebub)。巴尔的追随者被冠以卖淫、人祭、乱人比黄花瘦伦等罪名,失去了原先的神圣的光环。犹太人为树立自己心目中的神,很可能有意夸大了这些人的罪行,但当时的确曾发生过大规模的人祭活动,在纳泽雷斯(Nazereth)地区的大型古墓中,人们曾发现过大量婴儿的骸骨。
  从此以后,巴尔便与神秘文化联系在了一起。曾经有一本名叫《所罗门之钥》(Lesser Key of Solomon)的古希伯来文献记载了有关巴尔的一些晦涩难解的神话故事,在这本古籍中,巴尔被描述为一位嗓音嘶哑、喜怒无常、拥有无穷权力的王子,他可以授予他所喜爱的人以非常的智慧和隐身的能力,而一般人却很难得到他的哪怕是十分细微的帮助。
  在《圣经》里,巴尔被描写为“邪有暗香盈袖恶之神”,相传他的追随者曾杀害过无数的基薄雾浓云愁永昼督教先知,并曾捣毁过基薄雾浓云愁永昼督圣坛。于是,“巴尔”这个名字便与“Diablo”、“Asmodeus”、“Lucifer”和“Balaam”一起,成为了“撒旦”的代名词。
  了解《圣经》的人都知道“摩西十诫”的故事,摩西在领佳节又重阳导以色列人民离开埃及后,登上西奈山接受了上帝赐予的十条诫命。由于摩西迟迟没有下山,在山下等候的以色列百姓恐慌起来,以为摩西抛弃了他们,于是要求摩西的长兄亚伦为他们再造了一个神像,以便继续为他们引路。亚伦用百姓们的金首饰铸造了一只金牛犊,以色列人围着金牛犊边唱边跳,以金牛犊为自己的神明。相传这只金牛犊代表的便是巴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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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阶——七大天使

PS.这里的“大天使”可不是天使学里的天使等级制度中的“大天使”啊...嗯...这里的就是炽天使中首席天使的意思...当然,这里的天使介绍似乎有点八卦的感觉了...毕竟在圣经里面,炽天使只是精神体罢了...不过,鉴于这七个天使的人气之高...所以出现这么个难以解释的介绍还是情有可原的不是么?反正就当作是明星的介绍好了...

在传说里,七大天使最先只是精灵族长,后来接受光之洗礼成为第二代天使。

第一天使 米迦勒(神之光)

光属性,狮(火属性)

七天使之首,负责行政公务,地上教堂的守护者,守护死人的灵魂。

金发,蓝瞳,白衣,以艳红的玫瑰供奉天使。

武器:玉笏 枪。

第二天使 斯列埃 (神之愈)

水属性,公牛

又名Arariel,掌管所水域的天使,把亚当和夏娃驱逐出伊甸园的天使。

蓝发,水色瞳,白衣,以圣白玫瑰供奉的天使。

武器:长剑

第三天使 拉斐尔 (神之热)

火属性,蛇

守护着被烈炎之轮保卫的生命之树和知识树,守护天使之长。

金发,黑色瞳,红衣,以淡红玫瑰供奉的天使。

武器:长枪

第四天使 迦伯列 (神之鹰)

地属性,鹰

天使中对人最和善,最常接触的,同时也是被传说与路西法绯闻最多的天使了...通常以女性形象出现(在小说里...),负责天界的司佳节又重阳法,天界金库的看守者。

褐发,金棕色瞳,白衣,以百合枝供奉的天使。

武器:笏仗,剑

第五天使 陶塔包特 (神之觉)

空属性,熊(天属性)

神在人间的代言人(因人无法听见神语),阻止亚伯拉罕杀死以塞亚的天使。

灰发,灰色瞳,以橄榄枝供奉的天使

武器:双刃剑

第六天使 艾拉陶特 (神之识)

风属性,犬

天界中教育,知识的天时,传送神的旨意(在天界中)

棕发,鲜绿色瞳,黄衣,以柏木供奉的天使,

武器:弓

第七天使 奥若维 (神之创)

乙太属性,驴(啧啧...看看...以太属性都出来了...)

金发,碧色瞳,白衣以棕榈枝供奉的天使

武器:玉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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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旦——地狱七君子(堕落天使)介绍

阿撒兹勒(Azazel)

【历史背景】

堕落的看守天使之首领,失乐园中叛乱天使众的首领.亦是列称于"撒但级"的大魔王之一.希伯来语「神之强者」之意,像神一样强大完全的除去移动和荒野,又作Azael,Asiel,Hazazel,Azel.其名出自于《圣经旧约-利未记》代罪羔羊(scapegoat)的意象恶魔化.

阿撒兹勒的代表物即为山羊,又被认为是山羊之神,犹太人在每年的九月十日为赎罪日(Atonement),仪式中必需血祭两头山羊,头献给主,一头即要献给阿撒兹勒以象征原罪的救赎.

犹太传说中他拥有炽天使或智天使的位格,是看守天使群的指挥者.是诺亚时代和炽天使桑杨沙等等与人类女子,生下二百个天使的天使之一,曾经一度败战在天使拉斐尔下,其中的缘故在旧约圣经伪典『以诺书』第八章开始一至二节中有收录.在Nephilim(看守天使与人类所生的巨人)遍布全地制造灾难后,身为指挥官的阿撒兹勒自然得负完全的责任.据说他被其它大天使埋在耶路撒冷附近的深坑中,处以永远的幽闭处份,在最后的审判日将被投到火湖里去.

而回教传说中,阿撒兹勒又名伊比利斯,因拒绝率领看守天使服务人类,说:「火之子焉可拜土之子?」因而被罚.

【形象特征】

地狱的君主,人类的诱惑者,山羊的守护者.在地狱里,因其原始的崇高地位和权能,被路西弗任为左右手.据犹太教的传承之中,其形体有七个蛇形头,十四张脸和12枚羽翼.并且骑在蛇上.

亚列(Ariel)

【历史背景】

希伯来字意为"神的勇猛-Lion of God",是犹太人当时用作对耶路撒冷的一个代表名词,有"因为神的蔽护而胜"的意思,也就是代表了神如狮子一般勇猛的勇气.

亚列这位天使的身世比较混淆,除了在在看守天使中他是七位首领中的一位,乃大地的领主,米尔顿『失乐园』中他是一位堕天使方的反叛天使.犹太民间传说他是一位掌管恶魔的天使,或说他也是为智天使,并和天使拉斐尔一样会行治愈之术.女王伊莉莎白一世时期的一位神秘学家John Dee把亚列和乌列,亚纳尔视为地位相同的大天使之一.

【形象特征】

水(或说大气)的天使.

安士白(Asbeel)

【历史背景】

他名字即希伯来文"被神遗弃的人"的意思,在旧约伪典『以诺书』中记载安士白就是当初怂恿阿撒兹勒和桑杨沙等天使下到人间和人类女子交合的主谋.

桑杨沙(Samyasa)

【历史背景】

又作Samlazas,Shemhazai,Uzza,Ouza,犹太教传说中埃及的天界之王,字意即有「反叛者」的意思,原为炽天使一员,希伯来人逃离埃及时主张追击希伯来人,和不名誉的拉哈伯有勾结而被神降罪.另伪典『以诺书』第八章中记载和阿撒兹勒同为诺亚时代下凡的看守天使之首,也因为留念于人间的女子而和堕落,留在人间后教导了人类医疗,药草和一些魔术的知识.但最后其后嗣也因神的逞罚使其自相残杀而自灭.

上述二个故事的陈述好象说的Samyasa和Uzza是不同一位天使,可能只是后世硬说成一位天使也不一定.

卡麦尔(Camael)

【历史背景】

卡麦尔又名作Chamuel,Kemuel,Shemuel,Seraphiel,Camiel,Camiul,Khamael,Camniel,Cancel和Jahoel.乃仰望神者(He who sees God)之意.在审判日之前,卡麦尔的任务就是向人们显示自己的业障,并希望能以神的博爱来为诸罪人赎身.

卡麦尔是最著名的能天使指挥官.应该是炽天使之一.能天使中出了很多堕天使,亦代表了卡麦尔也以光明天使和堕落天使之姿交互出现.有人将卡麦尔列为神前的七名大天使之一,在生命之树中也有他的领域.Clara Clement在1898的一本『Angels in Art』中提到与雅各摔角(另一说是拉斐尔),于喀西马尼园(Gethsemane)中现身于耶稣前的便是卡麦尔.至于黑暗面的卡麦尔,是地狱的豹形公爵,阻挠摩西领受神的十诫而被消灭.

【形象特征】

卡麦尔在神秘学中是代表邪有暗香盈袖恶的火星的支配者,公认为是中世纪魔术师的守护天使,传说当魔术师在施法的时候卡麦尔都会盘旋在其上空保护施法者.由于火星在许多神话中都被视为战争之星,因此卡麦尔也成了天界中除了加百列之后无敌的战神,穿戴着护胸,全身和羽翼都是绿色,头戴白银盔.他以Kemuel的名号统领14万4千名破坏天使,惩罚天使,复仇天使及死亡天使守护着天堂之门.

沙利叶(Sariel)

【历史背景】

又名Suriel, Sarakael,Saraqael, Zarachiel,据以以诺书的,沙利叶的任务是保护人的魂不受罪的玷污,同是也是掌管月亮的天使,古时候人们认为月亮是储存着死人灵魂的地方.沙利叶可能是传授摩西知识的天使,也可能如拉斐尔般操治愈术.

由于沙利叶是"月之天使",而月亮在古代总和一些不好的事 (如魔法,死) 连在一起,所以沙利叶也被传为堕天使之一.出列在地狱统治者"地狱七君"之一,传为因将月之魔法授予迦南女祭司而获罪于太阳神(在基薄雾浓云愁永昼督教中自然改成神了),在被放逐前潇洒地离开了天界.但『死海文书』之『光之子与暗之子之战』中,沙利叶却又在光之子的战斗序列之中.只能说沙利叶是双重身份的天使.

【形象特征】

以诺书中七大天使之一,但沙利叶因为职务的关系,传具有所谓"邪眼(Evil-eye)"的能力,被邪眼瞪到的生物行动将会被封死.古欧洲和中东地方都视这种能力为恐怖的象征,沙利叶自然被视为恶魔.

萨麦尔(Samael)

【历史背景】

列称"撒但级"的大魔王之一.若又作Satanail,和撒但叶不知是否为同物.基薄雾浓云愁永昼督教圣经没记载,是在伪典『希腊语巴录启示录』登场的堕天使.其名有「有毒的光辉使者」的含意,盖"sam"即希伯来文之「毒」之谓也.在该书中,指称所谓的知识树其实只是萨麦尔种的葡萄树,神诅咒这颗树,禁止人类去吃,亚当吃了发酵的葡萄,等于是喝了酒,酒被代表了神的血,因而被神放逐.因此之后因酒而带来的恶行包括了杀人,通奸,奸淫,伪誓,偷盗等.萨麦尔等于是创世纪中骗取亚当食果食的正身,后李丽丝的丈夫也是多指萨麦尔.

萨麦尔原应是位阶很高的一位天使,列在七大创造天使之一,后不知何因堕落,传说在最初命创造天使群造人时,只有萨麦尔成功,也因为他的造人的知识和功绩,神从此命他掌管人的生命,被人称为"死亡天使".和回教的亚兹拉尔似为同一格.

【形象特征】

萨麦尔原具炽天使位格,为负12枚翼之蛇形天使(炽天使的形象便是蛇),在人间又以「死之天使」;「赤龙」(唔...在道士那里...这个赤龙...又变成污秽人法宝的...呃...月经了...)闻名,「萨麦尔持着尖端涂以胆汁的枪,立于夜嗥的地狱犬前头,边走边散布死亡.」

拉哈伯(Rahab)

【历史背景】

或作喇合;原始的混沌之海的支配者,希伯来文"Rahab"意即广大,骄傲的意思.『以赛亚书』有提及其名,『诗篇』中即用作「埃及」的代名词.另有三则传说与拉哈伯有关,一是犹太民间认为说神创造天地时,命拉哈伯将天上的水和地上的水分开,他拒不从命,而被斩为两截,天上的水和地上的水因此被强行分开,拉哈伯自然因抗拒神被打入地狱成为死亡天使;见『约伯记二十六节10-13章』:「在水面的周围划出界限,直到光明黑暗的交界.天的柱子因他的斥责震动惊奇.他以能力搅动(或作:平静)大海;他藉知识打伤拉哈伯,藉他的灵使天有妆饰;他的手刺杀快蛇(即撒但).」

后世有一说法,当撒但和他的随从们被上帝驱逐的时候,就是将撒但的住所"行星-拉哈伯,一个介于地球和火星之间的一个行星"毁灭,部份散落至火星上而定居,在天文历中可能是有记录到这次的天文奇景并在火星陨坑中找到记录,而在古时被说成神话,和明星"路西法"的说法或许有重叠,不过唯一有提到明星路西法的只有以赛亚书,而拉哈伯的神话却一直从约伯记流传到以西结书等中.

当天使拉结尔之书失落时,为免人与恶魔为争夺此书陷入大战,神命拉哈伯找回此书,于是他从红海海底找回呈缴,因此功得以复权.好景不常,拉哈伯支持的埃及法老兴兵追赶逃走的以色列人,神命拉哈伯分开红海让以色列人渡过,拉哈伯再度拒不从命,于是又被神给打回了地狱.

约书亚记二章一节记录到在耶利哥有一名自称和耶和华平起平坐妓女喇合(希伯来字Rahab是女人的名字),该城尊其为领佳节又重阳导,当约书亚攻入城时保留了喇合的家族;由于耶利哥是耶路撒冷偏远的一个城市,都是被放逐的犯人等,被当时人谑为地狱,而突显了喇合的地位.

【形象特征】

司"骄傲"的天使.地狱七君之一,被称呼为"猛狞的勇士";古时多数神话都有主神斩大蛇的故事,如巴比伦神话主神马迪克斩地母神泰亚玛特,迦南神话巴力斩罗腾(Lotan),甚至是日本神话须佐之男斩八岐大蛇,在神话中,蛇的阴性代表了文明的潜伏和未开,斩大蛇则是一种文明开化的象征,先知以赛亚(据说)为了重整犹太人民对上帝的向心力,而传出了类似一般神话的情节来显示耶和华的万能,而这位代罪羔羊就是拉哈伯,所以除了堕落天使的形象外,部份神话是将其描述成龙神的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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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简介

上位天使:随侍在神的左右,打点神界的一切
第一等:撒拉弗Seraphim(炽天使)
熾天使一般被認為是最高級的天使.衪們站在主的竇座前呼喊 "Kadosh, Kadosh,Kadosh" - "Holy, Holy, Holy is the Lord of Hosts, the whole earth is full of His Glory." (Isaiah 6:3) 聖哉,聖哉,聖哉,萬軍中的耶和華,衪的榮光充滿全地!(以賽亞書6:3)——(那叫一个拍马屁啊~~~~)
衪們是純粹光和思考的靈體,和主有直接的溝通.衪們以火作象徵,並以六翼和四臉的姿態存在.根據以諾書佳节又重阳記載,熾天使有四位,以代表四風或四個方向.後來演變成位統領其他熾天使的首席天使.他們包括:梅丹佐或撒旦 Metatron or Satan(撒旦在天使之戰後成為地獄之王,这里撒旦指的就是路西法),卡麥爾 Kemuel(也有一说是卡麦尔就是撒旦...反正随他们怎么说了,我们就看个新鲜好了...), 拿旦業Nathanael 和 加百列 Gabriel...嗯...有说撒旦是撒旦,路西法是路西法,并不是同一个天使的...路西法的原名是路西菲尔,英文Lucifinil,是首席天使之一...当然这里没介绍...路西法因为不满被要求跪拜圣子(似乎是这样...记不清了,反正就是不满意上帝宠爱基薄雾浓云愁永昼督而不再重视他(难道是BL?))——也就是基薄雾浓云愁永昼督而携三分之一的天使造反,最后被那个...啧...叫什么来的...哦,对了,叫米歇尔的天使砍翻了...(又是一个传说中首席天使之一的天使...这里也没有提到...)丢了一半翅膀——也就是一边的三只,和一个脚踝,然后逃到了地狱做他的山寨王。而那个撒旦嘛...就是那条著名的蛇了——什么?你不知道那条伊甸园的蛇?靠,去死!!!在这一说里,嗯...地狱有七个BOSS,世称“地狱七君子”,别问我是那几个,另一篇日志里有,自己找去...
有些文章里天使描寫成火之巨龍(見申命記21:6,21:8和以賽亞書8:15)以賽亞書6:2則描繪熾天使"衪們(熾天使)各有六翼:兩翼掩面,兩翼掩腳,兩翼飛翔.亦有把熾天使Seraphim 作ser- higher being,rapha - healer,即高級的醫者的解釋天使的分級十分混亂,有時會把熾天使如,加百列說成為大天使,即使大天使比熾天使低六級.
第二等:基路伯Cherubim(智天使)——唔...圣经的最后解释里,基路伯也被解释为“天使”...哎...那叫一个混乱呐...
創世紀3:24 中提到神付託一位智天使帶同火焰劍到伊甸園東守衛生命之樹.希伯來中"kerub"有仲裁者和知識的意思.祂們有四翼四面.出埃及記23章中"約櫃由智天使所裝飾".撒母爾4:4中提到"主在智天使中降臨".兩隻翼1:5-11中形容"智天使有人的外表,但有四翼四面,腳像牛蹄,祂們閃耀著像發亮的銅的光芒.衪們的手收在翼下.衪們的有人類的面在前,牛面在左,獅面在右和鷹面在後.衪們用兩隻翼和其他天使連接著,兩隻翼掩蓋身體."
第三等:托罗努斯Thrones(座天使)
Ophanim 是神的戰車的意思,而Galgal 就有瞳孔和車輪的雙重意義.兩隻翼1:13-19"衪們當中看來像燒著的碳一般.那些火就如火炬,在生物中前進.......活物兩旁,各有一輪在地上.輪的形狀和顏色好像水蒼玉.四輪都是一個樣式,形狀和作法,好像輪出套輪.......四個輪周圍滿有眼睛.活物行走輪也在旁邊行走.活物從地上升,輛也在上升.靈往那裡去,那裡去活物就往那裡去,因為洽物的靈在輪中."其中的靈指神,活物就是智天使,而有百眼的輪就是座天使.
座天使駐守第三或第四天堂,據說住在天堂和人間丟交界.拉裴爾 Raphael(还有说拉斐尔也是炽天使的...和加百列同级...)是衪們中的首領.
中位天使:宇宙的统治,将神的世界和人类的世界分开,再维护其各自的秩序
第一等:托米尼恩斯Dominions(主天使)
主天使負責管理天使的職務.有Dominions, Lords, Kuriotetes, or Hashmallim等名稱. 衪們住在第二天堂,首領包括 Zadkiel, Hashmal Yahriel, and Muriel等.
第二等:帕瓦斯Powers(力天使)
德天使負責以神蹟的祝福,亦是英雄和奮戰不懈者的至友,被稱呼為光輝閃耀者(Brilliant or Shining Ones).衪們亦有Malakim, Dunamis, and Tarshishim等名字.德天使護送耶穌基薄雾浓云愁永昼督升天,亦有陪同阿當和夏娃生該隱——啊,说到他就不能不浓墨重彩一笔了,在创世纪里,上帝给了杀弟弟的他一个记号,使得人们知道不得伤害他,这在欧洲另一系列小说里面(也就是吸血鬼小说)被说成是吸血这一特征,所以在吸血鬼小说里面,那些吸血鬼的始祖就是这里被说成是力天使的该隐了...讽刺啊~~~呃...或者力天使也可以被叫成“血天使”?
第三等:卫尔特斯Virtues(能天使)
能天使被稱為 Dynamis, the Potentiates, 和 Authorities. 衪們是最早被創造的天使,駐守第一和第二天堂的邊界.衪們是防衛天堂以阻魔鬼入侵,也會引導迷途的亡靈——唔...那魔兽世界里的亡灵天灾引导不?——超度亡灵!!!~~~~
下位天使:和人类关系最为密切的天使,应人类的祈祷出现,协助人类渡过各种难关
第一等:普恩斯巴利提斯Principalities(权天使)
權天使負責看管人間的國家和大城,後來變成宗教的保護者.一些權天使原為其他宗教的神祇.例如尼斯洛克就是原本亞述國的神.權天使中的Cervill,曾助大衛戰勝巨人哥利亞.
第二等:阿克安琪儿Archangels(大天使)
大天使是最為人熟悉的天使,猶太和基薄雾浓云愁永昼督教認為大天使有七名,但回教只承認其中
四個.衪們是神和人之間最重要的橋樑,亦不時和魔鬼作戰.
第三等:安琪儿Angels(天使)
最低層的天使,人數最多,在希伯來語中有"信息傳送者"的意思.衪們各有自己守護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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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爆炸之前的宇宙

宇宙起源这个问题上,有个说法是自大爆炸(Big Bang)之后开始。这里姑且不谈大爆炸的理论本身,关于大爆炸之前就有很多争论。原有的大爆炸设想是,之前所有的物质都高度密集在一点(奇点),有着极高的温度,因而发生了巨大的爆炸。而这篇文章里如是说:
过去天文学家假设在宇宙零点(T=0,宇宙起始时间)时,宇宙的容量是零,而密度无限大。爱因斯坦尝试在这个假设的基础上推导和描述大爆炸的过程,但是失败了。
现在情况有所改变。佩恩州立大学的助理教授 Martin Bojowald 打破了这个障碍。他在研究量子力学时得出结论,在宇宙零点时,宇宙的容量不是零, 密度也不是无限的。按照 Bojowald 的描述,宇宙塌陷后,又开始反弹,形成现在的宇宙。但是根据他的计算方法,还是无法确定宇宙的原始容量。
原文比较晦涩,召唤——当当当当~~~量子物理达人~~~~:
咳咳...嗯...所谓大爆炸理论,基本论点是在 T=0 之前,时间和空间还未产生;T=0 时为创始点在专业上称为奇点;当你按时间回溯,宇宙就越来越缩小,时空曲率无限增大,直到奇点处成为无穷大。粗略地说,它类似于圆锥的锥顶,圆锥结构逐渐变细,直到一个无限尖的点而终止,空间和时间就从这里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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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也许虚无

这个世界上,可能没有人比 Ferenc Krausz 更在行记录时间了。Krausz 是德国 Garching 的 Max Planck 量子光学研究院的科研人员,他成功的记录了有史以来最短的时间段——100 阿秒(attosecond,==微微微秒 )。这个时间段是 Krausz 利用紫外激光脉冲记录下的电子发生极短量子跃迁(时花的时间)。而100 微微微阿秒等于 10 的 16 次方分之一秒,更直观点,如果 100 微微微阿秒等于一秒,那原来的一秒就等于 3 亿年 -_-但是, Krausz 记录的这个时间段离真正的极短时间还很有一段距离。在时间的计量领域里,有一个被称为普朗克(Planck)的尺度,它标记着物理学的研究边界,因为用普朗克尺度标记的时间段实在是太短,以致于所有关于时间和空间的概念都不再成立。一普朗克单位的时间等于 10 的 43 次方分之一秒,直观的说,在一普朗克的时间面前,100 微微微阿秒就像是永远 -_- 比一普朗克更短的时间?没人知道,起码现在是这样。

对短过一普朗克的时间的研究,把物理界带到了一个两难的境地。简单的说就是,在最最根本的物理存在里,时间可能根本就不存在。如果这样的话,那什么是时间?为什么我们又能如此真实的感觉到它的无所不在? 牛津大学的物理学强人(philosopher of physics) Simon Saunders 说:“给时间下定义,在现代物理学里面是很大的难题,目前看来,最简单的解决办法恐怕就是说‘不知道’……”

实际上,上述的问题是因为牛人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否定了“时间是宇宙常量”才出现的。爱因大大的理论,不仅告诉我们:现在,过去和未来都不是绝对的,也给物理学届带来了新的难题:万有引力定律无法解释量子物理学里的现象。大约四十年前,著名物理学家 John Wheeler 和 Bryce DeWitt 试图通过他们创立了一个等式来统一引力学和量子力学。但是这个 Wheeler-DeWitt 等式却备受争议,一个原因是,这个等式对时间的解释更加的有悖于人们之前对时间的理解。

供职于法莫道不消魂国 Mediterranean 大学的物理学家 Carlo Rovelli 说:“你会发现,Wheeler-DeWitt 等式里面,没有时间这个量的存在。……而事实上,很多理论里,(时间这个量)也正是难点所在。也许解释量子现象的最好办法确实是放弃考虑时间这个量,即在试图对宇宙万物进行最根本的描述时,放弃考虑时间的存在。”

目前还没有人成功的用 Wheeler-DeWitt 等式统一了量子理论和万有引力理论,但是少数物理学家(绝对数量却不小),包括 Rovelli 认为,如果要整合这两个 20 世纪最伟大的物理理论,就必须承认在宇宙里没有时间的概念。

“时间可能并不存在”这一概念,在物理学界广为人知,被称为“时间问题(problem of time)”。“时间问题”可能是时间相关的最大物理难题,但绝不是唯一的一个。另一个著名的难题就是:没有任何一个理论能解释为什么时间总是向未来发展。事实上,即使时间指向过去,所有的物理理论:牛顿的,爱因斯坦的,包括量子理论仍然成立。奇怪就奇怪在,虽然没有任何物理定律能限制时间的走向,可它却一直无怨无悔的朝着未来发展。

物理学家们普遍相信宇宙起源于大爆炸,最初的宇宙只不过是一个高度压缩着的能量球。虽然物理定律本身并不提供时间这一维度,但是,持续扩张的宇宙本身产生了时间这一维度。伴随着不断的扩张,宇宙本身开始变得复杂和无序。宇宙扩张导致的无序性的增加,即熵的增加,是推动时间不断向前的动力所在。

如果是熵的增加推动时间的不断向前,那么时间的存在就离不开宇宙本身,即宇宙之外是不该有时间存在的。我们中的绝大多数都如牛顿那样的理解时间:时间是与自然界无关的独立存在。但是,爱因斯坦的理论却否定了牛顿对时间的理解,说时间是宇宙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我们的钟表并不能度量任何独立于宇宙的存在。

量子力学工程师 Seth Lloyd 说,实际上,我的的钟表并不能度量时间。他说,之前不久,他去参观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NIST)时夸人给全美提供报时服务的原子钟很准(#废话!),结果人回答说:“我们的钟测不了时间”,当 Lloyd 正在心里感叹对方谦虚时,人接着说:“我的的钟是用来定义时间的”。 仔细想想,确实,他们的原子钟真是在通过向全球报时来定义时间。(#夸张了点吧?中国不是也有原子钟么?)

来自 NIST 的 Rovelli,无时间宇宙理论的拥护者,说:“实际上我们并不能观测到时间,我们观测到的只是表针的跳动。而任何表针都可被视为一个物理变量,这么说,我们就是在通过一个物理变量(表针)来观察另一个物理变量(时间),用表针的变化来描述时间的改变。……所以,对于 Wheeler-DeWitt 等式,我们要做的不是加入时间这一不可观测的变量,而应该试图找到其他变量和时间变量之间的联系(来达到引入时间这一概念的效果)。唯一的问题就是,对于事物来说,时间到底是基本属性还是只是宏观现象而已。我认为,时间是只针对于大东西而存在的宏观现象。”

Rovelli 所说的“大东西”,指的是那些存在时间远不是普朗克尺度所能描述的东东(#有发现不是“大东西”的东东么?),只是现在根本没有物理理论能很好的解释,在普朗克尺度时间内,宇宙是什么样的。一种可能的解释是,如果物理学家们统一了量子理论和万有引力,调整过的量子理论很可能会被用来描述空间和时间。在这个理论里,时间和空间不再是平滑连续的,而是由很小的离散片段——量子组成,就像光是由光子组成的一样。但如果量子不存在于时间和空间里,那它(们?)存在于哪呢?

Rovelli 解释说,在量子力学里,所有物质和能量的粒子都可以被描述成波,而波的一个不寻常特性就是:无数的波可以重叠在一起。如果有一天时间和空间被证明是由量子组成的,那量子可能就都叠加在因次点(dimensionless point,即不存在任何维度的点)上,而不出现在任何空间和时间内。

Rovelli 和法莫道不消魂国巴黎 Alain Connes 大学的科学家一起搭建起了一个框架,以帮助人们将平常对时间的感知和无时间概念的根本存在联系到一起。Rovelli 解释说:“时间就像一个广而视之的泛泛存在,有点像 ‘水面’ 这个概念,我们能肉眼宏观的感知它,但却不能从原子那一层级上去认知它。”

Rovelli 说,他上面对时间的解释可能会让各位看官更加的困惑,但是,很多刚被证实的理论也都是一样的让人不解。特别是那些和我们直觉有很大出入的理论,就像当年当伽利略说地球在不停的疯狂打转时,几乎都没人相信一样。我们总是在慢慢的接受概念的改变:牛顿的空间理论和哥白尼的的日心说有点不一样,而爱因斯坦的空间理论又和牛顿的理论有那么点不一样。

爱因斯坦,可能是唯一一个从自己的理论中找到某些慰藉的牛人。1955 年 3 月,当挚友 Michele Besso 去世时,他在给 Besso 家人的信中说:“他已经先我一步离开了这个离奇世界,但是,对于像我们这样了解物理的人来说,死亡并不代表什么,因为我们坚信,所谓的过去,现在和未来都不过是难以理解的假象而已,(我们实际上是永远在一起的)。”

Rovelli 猜测说,我们对时间的理解可能会在很短的时间内有个质的跃迁,就像爱因斯坦 1905 年那几篇(关于量子理论的)论文彻底改变了人们对时空的认知一样,很快,当尘埃落定,我们会发现,时间可能是某样比爱因斯坦所说的假象还奇怪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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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户时代的妖怪

在诡异而流行的江户时代的文化里,引起人们最多关注的就是日本体系复杂的传统妖怪。而这些妖怪时而让人恐惧,时而充满了幽默感。这些令人兴趣十足的日本民间创造为大量的艺术家和文学作品提供了素材。而其中的一部作品名为《百怪图卷》,是由佐脇嵩之在1737年所创造的一副画卷,这位并不太为人所熟知的画家师从于画师英一蝶(1702-1772)门下 。佐脇嵩之的彩画作品包括了日本历史上最臭名昭著的妖怪,也为后人留下了极富创见的妖怪艺术。以下是画卷中的部分作品:1.牛鬼

 嗯...看到这个名字就让人想起那个博大精深的“牛鬼蛇神”了...

牛鬼是一种恶毒的海怪,它的头是牛的形状,而身子则仿佛巨型的蜘蛛或螃蟹。常可以在日本西边沿海遇见,在岛根县尤其常见。当地渔民都十分害怕这种妖怪的恶意袭击。牛鬼通常和另外一种类型相似的妖怪一起被提到,它的名字叫做湿妇女。

2.湿妇女

湿妇女是一种游动非常迅速的两栖妖怪,头部为人类女性,身子则是一只巨大的蛇。不同的故事中对它外貌的描述各有不同,但通常,它被形容为如同蛇一般的眼睛和长而尖利的爪子和牙齿。通常在河岸边能见到湿妇女在梳洗它长且柔顺的头发。在某些故事中,它还会带着一个小孩,并用来吸引那些潜在的受害者。当好心人想要去帮湿妇女抱住那个小孩时,那个小孩就把自己和受害者连在一起,并且变得越来越重,使得那个人无法逃脱。在某些故事里,湿妇女用它长而有力的舌头(蚊子?)吸干受害人身体里的血液。

3.哇鬼

在古青森县的传说里,哇鬼是无实体的,它只是一种声音栖息于古老废弃的庙和房子里。当有人进入这些鬼屋的时候,这个无实体的幽灵就会发出刺耳的“哇”声。这个声音只会被身处鬼屋的人听到,而建筑之外则听不见任何声音。哇鬼只是由声音组成的,因此对人没有肉体上的伤害。
古老的日本传说,充满了像哇鬼这样无实体的妖怪,它们仅仅是由一些如声音,光或其它的自然元素构成的,到了江户时代,艺术家们则在他们的作品中为这些怪物加上了身体。

4.滑头鬼和目一坊

另外一个妖怪在江户时代改变了形象,它的名字叫做滑头鬼。如左上图所示,滑头鬼看起来是一个衣冠整洁,细长脖子,光头的老者形象。但在古冈山县传说中,滑头鬼是一种海生的妖怪,出没于濑户内海,经常可以看见它在海面上来回摆动,如同一只巨大的水母或章鱼。当人们想近前调查时,它就会一头扎进海里。
在江户时代,滑头鬼则是一个谜一般的老者,他悄无声息的潜入房中并接管这个房子。当房子真正的主人遇见他正坐着喝茶,他们也无法将其丢出房子,反而是如同对待主人一般。传说,在妖怪届滑头鬼拥有很高的声誉。
目一坊,如右上图所示,是一个只有一只巨大的眼睛的和尚,在日本民间传说中,他是一个有多种形态变化的和尚。

5.见越入道

另外一个怪物和尚名叫见越入道,是一个有一双巨大的交叉眼的乞丐,通常会在山间的小道或者夜路上遇见。当你向上看他时,见越入道会变高,你看得多高,他就会变得多高。按照传说中所说,看得太远,你就会死去。但如果你说,我还可以看得更远。他就会消失。见越入道的真实身份没有人知道,但在某些地区,人们相信他是由鼬鼠,狐狸或者狸猫变成的。

6.山童

山童多发,只有一只眼睛,奄美大岛河童在冬季进入山中成为山童。这是一种只有孩童大小的妖怪。山童常常给伐木工人提供帮助,他们不断回来帮助工人,以便得到酒和米饭团的奖励。
如同许多关于河童的传说,山童喜欢作弄人们,特别喜欢相扑摔角。它们有时会闯入民居洗个澡。同时他们对危险有很强烈的第六感。使得他们能够出人们危险的意图中逃脱出来。
在春分时,山童回到水中成为河童。它们成群结队的旅行,从这个屋顶跳到另外一个屋顶,向河的方向前进,如果在路途中,有新房子在建造,他们就会生气,而后在墙上戳洞。传说中,谁要是在河中瞥见过山童,谁就会生病。

7.犬神




犬神是一种外表看起来像狗的守护神。它非常的强大且忠诚。传说中,它们他们为了主人的利益而实施报复。它们也可以独立存在,在某些情况下,它们也可能违背它们的主人。犬神也拥有控制人类的力量。

8.苧

苧是一种山巫,她的嘴很大,从一边耳朵延伸到另外一边耳朵。同时长而黑的头发覆盖了她的全身。根据古新鸿县的传说,有一天,苧突然出现在一群正在把麻纺成纱的女人面前,得到了女人们的同意后,苧开始帮助她们。女人们看着她都非常惊讶,因为她不断得把麻塞进嘴里,而抽出来的都是纺好的纱。飞快地以相同的方式纺好纱后,苧走到门外,突然就消失了。传说中,她在附近的石头上留下了脚印,而且至今可见。

9.发切

发切是一种偷偷溜到人的身后将人们的头发剪下来的妖怪。特别是在人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装扮成佳节又重阳人的模样的妖怪,灵魂或其他超自然生物通婚时,发切的袭击意在延迟或阻止这一段注定失败的异世界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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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圆桌武士简介

……12个传说中的骑士,完美的化身啊~~~~……别说你不知道什么是圆桌武士......

先说说圣杯,圣杯相传系耶稣被钉于十字架之前日,曾同门徒们进最后的晚餐的时候使用的用绿柱玉琢制的酒杯,而在亚瑟王的传说里面,圣杯全部都是金制的。寻找圣杯在传说里是一个非常神圣的主题,因为在亚瑟王的世界里没有出现过非常强大的邪有暗香盈袖恶势力,最多是救助被欺负的妇女或者帮别人报仇什么的,一小群异教徒撒拉森人一打就散。因此寻得圣杯的行为就显得格外的神奇伟大。(……)圣杯最早出现,是在兰斯洛特旅行到伯莱斯王的领地共进晚餐的时候出现的,从叙述上来看是幻影,有美丽的少女手持金杯向伯莱斯王走来,大家马上跪倒祈祷。伯莱斯王后来语言说,圣杯如果有一天出现了,圆桌就注定要销毁。产生寻找圣杯的念头是在一次圆桌聚会上面,在电闪雷鸣突然一缕阳光,圣杯出现,巡行一圈后消失,给予所有的骑士前所未有的愉悦体验。于是所有的骑士都发誓要出去旅行,寻到圣杯。至于目的……好象是为了能够再次亲近那种神圣的愉悦吧。离开的骑士共一百五十人,也就是说,所有的圆桌骑士都投身其中了。亚瑟王夫妇为此非常伤心,因为出访的骑士必然有所折损,以后再也没有这么多高贵的骑士常伴左右了。好,现在是骑士。高拉哈德:最纯洁完美的骑士,是兰斯洛特伊兰伯莱斯王的女儿)的儿子。他在刚来到亚瑟王的宫殿的时候,就坐在了一个危险的座位上,因为这个位置的骑士将负责寻找圣杯。但作为一个几乎完美的骑士,最终他还是把圣杯找到了,至于过程……过程就是坐在大厅里,圣杯突然出现,不走了……这究竟算哪门子寻找啊?他因为圣洁童贞被圣杯选中,并用圣杯帮助了别人,留下许多奇迹,他自己也被当地推举了王位,但他醉心于神圣的幸福,不断的祈求上帝带走他,于是他很快去世了。他去世的时候一只手从天上伸下来取回了圣杯。Gawain:奥克尼郡国王最年长的儿子,他是在亚瑟王的婚礼上被授与的爵位。他曾拒绝让Guenevere进行火焰的试练,但最后试练还是被允许了。在这次试练中,Gawaine的弟弟在兰斯洛特救王后的时候误杀了。Gawaine非常悲痛,也曾因为这件事导致了圆桌骑士的分佳节又重阳裂而向兰斯洛特寻仇。但在他临死之前,还是原谅了兰斯洛特 ,并为自己的恨意作了忏悔,最后他被葬在了多佛城堡。Lamorakde GalisLamorak爵士是Pellinore国王的儿子,是三个最有力量的骑士之一,曾一次打败过30个骑士,他的枪术在当时是被认为不可超越的。Lamorak爵士是Margawse王后的骑士。他最后被莫俊德杀死,在Lamorak正在对抗3个骑士的时候莫俊德悄悄走到背后,杀死了他。

Bedivere 亚瑟王忠贞不二的骑士,他是在跟莫俊德战斗中活下来的最后一个骑士,在亚瑟王认为自己已经受了致命伤的时候,他委托Bedivere把他的剑扔到湖里,但前两次Bedivere舍不得扔,直到第三次才将剑扔掉。然后他将亚瑟王扶到湖边,让亚瑟王坐着船前去Avalon。在这件事情后他就隐居到了一个偏僻的寺院,一直在那里待着,直到他死去。 GaherisGaheris也是奥克尼郡国王的儿子,他是Gawain爵士的弟弟,在成为骑士之前他是他哥哥的侍从。他和他哥哥一起在火焰的试练中将Guenevere王后救出,虽然这是一次意外事故,但Lanc-elot却不把他们当作自己人,从此Gawain爵士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相当的恨兰斯洛特 兰斯洛特:圆桌骑士里的第一勇士,年纪其实应该比亚瑟和吉娜薇小很多,曾被弃于湖边他自小被一群湖中仙女养大,被称作"湖上骑士"。个性温柔体贴、尊敬妇女,也善于跟女性相处,可以说是女性最完美的情人形象。记得在电影《默林》里面是金色长发,湛蓝双眸,容貌英俊,目光迷茫的美男子,非常迷人。兰斯洛的勇武在圆桌骑士中是第一的,在圆桌社内外支持者众多,他的侠义事迹亦有大量篇幅的记载。不过真正被大家记住的好像是他和吉娜薇王后的恋情,哈哈,不过记载里面的王后好象很会吃醋。最早伊兰公主作为的高拉哈德骑士的母亲访问英格兰,结果巫师又把兰斯洛特骗到她那里(真是伟大的大妈啊),然后又被王后发觉,王后将伊兰赶了出去,兰斯洛特因为羞愧愤怒而神志失常,离开宫廷四处游荡,最后被伊兰公主发现而用圣杯治愈。后来寻圣杯归来后兰斯洛特整天忙于应酬,常常要替许多名嫒闺秀代战决斗,维系公理正义。王后因而觉得很不满,骂他是"虚伪胆怯的骑士,市井平凡的色鬼",将他赶了出去。不久王后被诬投毒害死某位骑士,辩护的办法就是有代战骑士为了她而和控方的骑士决斗(伟大的法律,嘻嘻)。亚瑟出于自己的立场无法出战,圆桌社的骑士们不信任王后而不愿意出战,最后关头兰斯洛特隐瞒了身份赶到打败了对方,维系了王后的名誉,也得到了王后的原谅和歉意。王后和兰斯洛特的恋情几乎成了公开的秘密,所有的骑士都在谈论。而终于正式告发,亚瑟也颁布了 ** 令,在他们幽会的时候又有12名骑士前去暗东篱把酒黄昏后杀,结果被尽数杀死,兰斯洛特乘机逃离。其后吉娜薇被判火刑(也就是所谓的“火焰的试练”),兰斯洛特率领战友前往刑场解救,所向披靡,"凡是抗拒他们的,全被打死,所有批戴武装的优秀骑士,一经交锋,立即丧命",救走了吉娜薇,并依恃自己的领地抵御亚瑟的征讨。后在教皇的调解下与亚瑟和解,迫于荣誉交还吉娜薇(因为按照记载在公开场合他一直否认他和王后的私情),带领手下骑士离开了英格兰,统治整个法兰西,之后又与亚瑟交战,亚瑟的侄子莫俊德在亚瑟渡海征讨的时候撰取王位,并与归来的叔叔发动大战,传说莫俊德出生时默林预半夜凉初透言这个孩子会威胁亚瑟的王位亚瑟因此将婴儿放在海上漂流莫俊德 却奇迹似地生还了亚瑟心生悔意接纳了莫俊德。(默林也曾经对亚瑟预半夜凉初透言过吉娜薇不是属于他/不值得拥有的人,在追随湖上仙女怡妙的时候也曾经预半夜凉初透言过自己命不久长,可怜的先知啊)。大战的结果是二人同归与尽,吉娜薇知道一切皆由自己起,非常自责,在丈夫死后做了修女。兰斯洛特回英格兰找到她后,她虽然因为激动晕倒了三次,但仍然拒绝陪伴兰斯洛特。兰斯洛特绝望之下也出家作了修士,二人至死再未相见。兰斯洛特曾出发去寻找过圣杯,但由于他的骄傲使他没有成功。兰斯洛特不断的被声音告诉,他的罪孽深重,是无福一亲圣杯恩泽的,当他发现圣杯(过程是瞎逛突然看到一个房子里面有@#$ %......)并接近的时候便被神秘力量放倒。真正领受圣杯的变成了高拉哈德,而他任然一无所有。至于所谓的“罪孽深重”……就是兰斯洛特为了将吉娜薇从火中救出而发动了一次不必要的战斗,这就导致了圆桌骑士的分佳节又重阳裂。凯:Ector爵士的儿子,和亚瑟王是兄弟(Ector亚瑟王的养父)。当Ector第一次参加比武竞技的时候,将剑忘在了旅店没有带出来,亚瑟王跑回去拿的时候旅店已经关门了,没办法就随手把一把插在石头上的剑拔了出来。从此亚瑟王就成了英国的国王。在亚瑟王当上国王后,他让作了宫廷的管家。爵士有点管不住自己的嘴巴,但绝对是个可信的骑士。 Geraint Devon骑士Erbin的儿子,他恢复了Yniol爵士的领土范围并且爱上了Yniol爵士漂亮的女儿Enid,最后跟她结了婚。在婚后Enid抱怨他太懒了,Geraint对此深深的感到了羞愧,然而后来他却错误的认为Enid对他不忠。因此他带着她进行了一次旅行,中途进行了很多次的试验,最后Geraint终于相信Enid没有对他不忠,于是两个人返回城堡,并快快乐乐的度过了剩下的时光。Borsde GanisBors国王的儿子,兰斯洛特爵士的堂兄,是最勇敢的骑士,三个最优秀的圆桌骑士之一。他见证了高拉哈德爵士取得圣杯的功绩,在高拉哈德死后他回到了亚瑟王身边,将这件事情详细的报告给了国王。他是一个相当忠诚的骑士,最后死于一次维护骑士精神的战斗中。 PercivalePellinore王的儿子,除了高拉哈德爵士外他是最出类拔萃的骑士了。他在陪同高拉哈德找寻圣杯的途中碰到了Blanchefleur女士,Percivale最后跟她结了婚,跟他们的儿子一起住在一起,后来成为了当地的国王。 Gareth奥克尼郡国王最年轻的儿子,亚瑟王的侄子。在刚进入亚瑟王的宫殿的时候隐藏了他的名字和身份,爵士把他安排在厨房里打杂。Gareth后来接受了Linnet的任务,打败了黑武士,绿武士,蓝武士,棕武士,最后打败了红武士,将Linnet的姐姐Lionesse救了出来,并爱上了她。他们的爱受到了妹妹Linnet的阻挠,不过最后亚瑟王亲自出面,才有情人终成眷属。Gareth最后在拯救王后事件中被兰斯洛特杀死。 TristramMeloidas国王的儿子,平生喜欢音乐和唱歌,被称之为“多愁善感的骑士”。他作了Mark国王的战士,尽管这个国王相当卑鄙,而且除了仇恨没有教给他任何东西。他爱上了Yseult,但Yseult已经是注定是Mark的新娘了。Mark发现这点后相当愤怒,并把杀死了他们,但后来他又后悔了,于是把他们葬在一起,这样他们就可以永远在一起了。最后是亚瑟王 英国国王,Uther国王的儿子,因为当时国王的仇敌想要杀死他,因此被大魔法师梅林带到了Ector爵士的城堡里,并由Ector爵士抚养长大。后来因为拔出了石中剑(不是那个经典的截钢剑啊~~~Excalibur”应该是得自湖上仙女,传说亚瑟王只要佩带那剑的剑鞘,伤口便永远不会流血,Excalibur在亚瑟死时由手下骑士交还仙女。不过在很多地方都称呼石中剑为Excalibur……乱啊~~~而被认为是上天注定的不列颠王。他是圆桌骑士精神的创始者,有着许许多多的传奇故事,在这里我就不多说了。亚瑟王最后在跟夙敌(还是他的侄子?)莫俊德战斗的时候受了重伤,乘着船消失在了Avalon岛。有说他死了的,也有说没有死的,不过他在离开前对Bedivere爵士说过:“我将前往魔幻之境。在那儿,我可以得到医治,只要还来的及的话。 如果英国需要我,我自然会再回来。”因此估计死去的可能性不大了(要是Bedivere第一次就听他话把剑扔到湖里,就没有这么多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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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法使用者的秘密

“撒啦加嘎多啦 米奇卡 布拉 比比底~波比底~~ 我在施展魔法喔,信不信由你 比比底~波比底~~ ——“比比底~波比底~~”,摘自《灰姑娘》,沃特·迪斯尼

任何试图对魔法、魔法使用者或他们的历史、秘密、谣言——人们有时也称之为“文学作品”——或前三者之综合体的文字进行探索的努力,最终注定要沦为文法课本般枯燥乏味。正如诸位所知道的那样,对魔法的好奇,正如同人的其他天性,与生俱来,萦绕难解。自从我们的第一位祖先从树上来到地面——或是由那位名字取决于阁下信仰的神祉将他从尘埃中创造出来,这个词就深深刻在他的信念中了。而就在我们拥有了魔法的同时,魔法使用者们也就此隐入神秘之中。他们是魔法艺术的研究者,同时也是那些秘密的守护者。他们的努力让我们这些后世的寻访者们不得不花费成百万页的笔墨才有可能完整地再现这个如此庞大而隐秘的世界。这样庞大的工程远远不是笔者的能力所能完成的,因此我必须首先明确地界定本文所涉及的范围。 首先,必须说明的是本文的主题并不是魔法。这个主题太广泛而抽象了,即使是想象一下都让我感到敬畏而惶恐。同时既然本文并不试图覆盖广泛意义上的魔法的各个方面,那么当然更没有精力和篇幅去详细讨论关于魔法的诸多学派分支(例如亡灵术,幻术,祈愿术等等)了,当然在行文之间多少也将有所涉及。这一方面是笔者的精力所限,另一方面的原因在来自传统,在魔法的历史上,从没有非常清晰地区分各种“学派”的法术,这让我们在魔法分类这个艰难的任务面前趾躅不前。事实上当五百年前的宗教狂热者们烧死一个女巫的时候,他们同样没有兴趣先问清楚她究竟是个还是个。 其次,本文也不会讨论那些现代意义上的“魔术师”,也就是说,我们不承认今天许多人都能表演的那些现代魔术(主要包括舞台魔术)是真正的魔法。大卫·科坡菲尔和他的同行们在这方面的确干得很棒,但那在很大程度上就像职业摔角一样,大家都知道那就是烟雾、镜子和装着活板的旋转舞台,没有人真的把那些东西当成严肃认真的学问。当然,这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视为不太正统的幻术,但对应于角色扮演游戏,则更多的是归于浪人的把戏而非魔法师的艺术。因此在本文中,“魔术师”一词(Magician)将不包括现代意义上的魔术师。 要实现说明的第三点,也是必须特别声明的最重要的一点是,本文无意引起任何宗教上的争论和非难。尽管文中将提到许多不同流派的宗教和神话,包括基薄雾浓云愁永昼督教信仰的理论以及那些往往站在其对立面的信仰和崇拜,包括对维卡(Wicca)或撒旦(Satan)的崇拜。笔者绝对无意(也远远没有资格)评论各种宗教的正确性,也并不试图说服读者相信“这或那就是真正的魔法、纯粹的神迹或有正确的信仰”。我只能希望读者也抱着同样的态度来阅读。但愿不会挑起宗教战争吧(笑),毕竟在角色扮演背景的文学作品中,关于牧师、祭师信仰的题材一向是习惯上的禁忌领域,而在许多国家的法律中,个人的宗教信仰受人薄雾浓云愁永昼权法保护。本文中所提到的任何关于信仰方面的讨论,完全是由于笔者认为这属于魔法使用的一个部分,仅此而已。 因此本文将叙述的范围界定在角色扮演游戏中的魔法师,关于他们来自何处,又走向何方。在这样一篇短文中花费这么多篇幅进行以上声明似乎有些小题大作而且过于冗长了,但是笔者以为在进入正题之前让读者明白下面要讨论的主题乃是作者的责任。其他的职业或种族总是具有相当清晰的定义,而魔法师则不同。在不同的游戏中,魔法的分类,魔法师的刻画都不尽相同。尽管在任何角色扮演游戏里,战士们总是挥剑奋战,盗贼们总是偷梁换柱,但魔法师们却总是像变色龙那样随着背景的差异而改变着自己扮演的角色。噗~我记忆了两条魔法飞弹;噗~我的魔法值不够用了;噗~我挥剑加入战团;噗~我不能装备任何盔甲和长剑;噗~我在地面上踏出五芒星,召唤恶魔助战;噗~我只能用幻术变些小把戏;噗~他们称呼我为“魔法师”;噗~其实我的名字是“巫师”;噗~当然你想叫我“术士”也可以;噗~我穿着宽大的长袍和尖顶帽;噗~我穿着紧身皮甲,在胸口上刺着古怪的纹身…… 扼,魔法师究竟是怎样的一群人呢? 让我们开始这神秘的旅程吧。

 Memory and Mana - the Magic-user's Role-Playing Game Roots

记忆与魔力

角色扮演中的魔法使用者从前有个人,他有八个儿子……第八个儿子长大后成了家,又生了八个儿子。这时只剩下一个职业留给这第八个儿子的第八个儿子,因此他就成了魔法师……为了反抗魔法之王,以及别的原因……他逃出了魔法圣殿,他后坠入爱河……他也有七个儿子,每一个儿子在摇篮中就拥有与世界上任何一位魔法师一样强大的力量。然后他有了第八个儿子……一切完备,他带来魔术的根源——一位术士。 ——摘自《巫术》,特瑞·普拉切特

“魔法”一词(Magic,以及由此派生出的法师mage,魔术师magician及魔法使用者magic-user等词汇)的词源可以追溯到中世纪英/法语中的“Magique”,它是拉丁语“Magice”的变体,再往前可以追溯到古希腊语“Magike”,至于这个词,则源于波斯语“Magos”,它最初的意思是“术士”(Sorcerer)。至于另一个词汇“大法师”(Magi,或译为“智者”),它是一个带有希腊文词汇“Magoi”影子的拉丁词汇,我们可以在《圣经》中找到它的根源,当基薄雾浓云愁永昼督降生于马槽之中时,来自东方的三位智者携礼物前去晋见。由此可见,“法师”最初更像是波斯拜火教的祭师或术士。根据古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Herodotus)的记载,法师(原文为Magus,可能是Magi的单数形式)是米堤亚人社会中的一个阶层,大致等同于医生或萨满法师。由此可以看到这个职业与宗教之间最初的联系。 “术士”(Sorcerer,以及同源的“巫术”Sorcery)来自中古英文中的Sorcerie,稍早在拉丁哩语中也许可以早到这个词的来源,例如拉丁词根“sort-”或“sors-”,意为“揭示许多事物”等等。因此,术士一词指的便是那些通过一些小玩意儿(例如符文石、小骨片等)揭示未来的人。由于传说术士们还能与死去的灵魂交谈,甚至召唤出它们,因此这个职业也很快归为魔法师之类。 “巫师”(Wizard,以及同根的wisdom一词)来源于中古英文中的“Wysard”一词,它的词根是WisWys,意指“有智慧的”(Wise)。在最早使用这个词的年代里,它几乎完全是指那些智者(Sage),这个词大概来自拉丁文或古撒克森语言。巫师在那个时代就是智者,睿智的人或顾问。直到十五世纪之后,这个词所指代的范围才渐渐扩展到魔术师及类似术士的那种职业。时至今日,这个词已经再次回到它最初的涵义上来了,它可以用来指任何在各自领域出类拔萃的人物,比如篮球明星约翰逊。 很抱歉在上面这段文字中,我稍微偏离了我们的主题。在最初的起源里,法师既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祭师或术士,术士是个算命先生,至于巫师则只是个聪明人,仅此而已。他们谁也没打算使用那些今日的角色扮演游戏中常见的任何一种“魔法”。在角色扮演游戏中,这些词的含义与以往它们在英文里的意思大相径庭。假如摒弃职业名称和翻译上的出入,我们会发现,大多数角色扮演游戏里的魔法使用者都可以归结为以下三类: 1> 巫师(the Wizard,下文将不再注明英文原词),他们是最初的魔法师(至少在角色扮演游戏的世界中是这样),当魔法师们还没有被这么详细地分类之前,他们往往也被称为魔法使用者(Magic-User)。一般来说,他是个年迈的老人,专业的魔法研究者,他花费了一生的大部分时间致力于研读古籍和提高他自己的魔法能力,而在某个时候他也许会令人难以理解地离开他的魔法学院,走进这个充满了刺客和小偷的外部世界。典型的(或者说是公式化的)巫师装束是穿着宽大的长袍,点缀着星星图案的尖顶帽以及舒适的拖鞋,并且总是带着一根或长或短的魔杖。区别与其他类型的魔法师的最重要特点是,巫师必须记忆他所使用的魔法,他从他从不离身的魔法书上记下法术,当他念出神秘的咒语时,储存在他意识中的强大能量便被释放出来。有时候一名巫师偏重于记忆某个特定学派的法术,比如亡灵术或幻术,但他也可以不受门派规则的束缚。但是无论是那种巫师一般都必须受到阅历(学过多少种法术)及记忆力(每天能够使用多少法术)的限制。 2> 术士(the Sorcerer,下同)也许是最近二十年里才新出现的一个职业。它的出现主要得益于WotC的集换式纸牌游戏《魔法风云会》(Magic: the Gathering,国内又译为“万智牌”)的推广。这里所说的术士指的是那些不需要预先记忆法术的魔法使用者,而是从某个源获取魔法能量(在游戏中一般表现为Mana,或者简单地称为魔法力)。一般来说,这种能力是通过某种超自然的方式传输到术士身上的,这类魔法使用者并不需要非常丰富的阅历和经验,因此在游戏中往往显得更年轻,但也往往被描绘成一些危险而难以预测其行为的家伙。尽管他们拥有难以理解而巨大的能量,事实上术士们也许是这种能量的奴隶,因为他很可能无法突破这种外在能量的限制,很可能无法获得进一步提高。巫师与术士之间的主要区别是,前者依靠的是经验而后者则依靠天赋,因此前者可以说是“经历”,而后者则是一种“状态”。当然在许多小说和不那么严谨的作品里,这两者之间的界线相当模糊——当然这一切之间原本也不存在绝对的界线。比如在《哈利·波特》中,那位小魔法师就是一名典型的术士(由天赋决定他的能力),但他同时还是在一所巫师学院里接受训练。 3> 法师(the Mage,下同)从许多方面来看,法师都是最现代同时也是最传统的一类魔法使用者。与另外几个单词一样,法师一词经常被误用了。这个词很容易让我们想起他的词根Magi,他们是更广为人知的魔法艺术大师,他们从自己的历练和研究中而非古板的学院教育中汲取知识,因此往往显得行为独特(或者说古怪,他们的特点是视自我高于社会),不循常轨。他们可以施展事先准备好的法术(这往往比较强大),或者将魔法能量以某种形式储存起来(这使法术的使用更富灵活性,但相对的也较弱一些)。一般来说,法师的魔法能力往往牵涉到某种特别的宗教信仰,这使得他们似乎有些类似牧师、德鲁伊或吟游诗人。当他的魔法艺术在漫长的云游生涯中达到极高的境界的时候,他就成为一位奥术师(Archmage),这可是个真正强大而令人恐惧的家伙。与前两种魔法使用者的主要区别是,巫师和术士们都有他们自己的学院,而法师们则没有。此外法师们往往不太愿意展现他们的力量,总是一这样或那样的理由来限制自己施法,直到迫不得已的情况出现。至少,他们非常不愿意在公开场合展现魔法的力量(例如在White Wolf的纸上游戏《法师之升腾》Mage: the Ascension里那样)。历史上许多著名的魔法使用者都归于此类,包括亚瑟王的大法师梅林(Merlin)等,至于原因,我们将在稍后讨论。 嗯,是的,我确信一定会有人提出某个角色扮演游戏中的某个具体例子来反驳以上分类。我要说的是,以上只是大体上的“分类指南”,而不是确定无疑的规定,所以让我们先放下争论,继续我们的研究吧。 在大多数游戏系统中,无论制作者如何努力地使之与众不同,如何在原有的系统上突破,甚至抛弃以往的惯例而自成体系,在魔法使用者的处理上却总是必须受到几条基本原则的限制。首先,必须保证他们不会过早地在游戏中占支配地位,也就是说不能让他们过早地变强。他们在能够使用的魔法数量和种类方面受到种种限制,一旦记忆的法术或魔法力用光了,这些魔法师们就变得几乎毫无用处,他们必须设法“充电”(在D&D环境下是通过休息恢复魔法记忆,而在Diablo中则是喝魔法药水或等待缓慢的自然恢复)才能继续战斗。其次,魔法师们在体力上总是相当羼弱的,至少相比于他的队友们是这样。这几乎完全是战斗趋向性游戏带来的惯例,以降低魔法师的力量和体质来平衡魔法的强大力量。最后,魔法使用者们往往被禁止使用大多数种类的盔甲和武器。这对于早期奇幻读者来说几乎是不可想象的,因为在托尔金的笔下,灰衣圣者甘道夫用剑杀死的敌人远远多于用魔法干掉的那些,但是当一切牵涉到游戏平衡性上,我们便能够理解冥冥中统治命运之骰的神灵所要求的这种牺牲了。 追究魔法使用者这种种弱点的根源,最终的结果往往归结到龙与地下城系统(或者说那个较不知名的“链甲”规则),这个该死的系统几乎把魔法师们变成了只会傻傻地发射魔法弹和闪电飞矢的微型投石机。这里的魔法使用者们几乎已经与历史学、神秘学或早期的文学作品毫无关系了。简单的说,就是游戏中的战斗成分大大加强而角色扮演成分被极大地削弱了,而后者正是那些怀旧而理性的玩家们期望得到的。在扮演魔法师的背后,你已经看不到任何有关智慧或理解力的因素,任何会用魔法的角色都变成了街机游戏the Gauntlet里那个巫师的复制品,他们生存的唯一意义就是一路狂奔同时疯狂地发射火球。 这种拥有高智力却无处可用的矛盾,同时严重削弱了魔法学派概念的存在价值。从最早的角色扮演游戏开始到最近的《哈利·波特》系列小说,魔法学派或魔法学院都是一个重要的概念。撇开角色扮演的背景,魔法学派同样有其存在价值。这不仅仅是一个让年迈的老魔法师想那些新一代学徒传授技艺的地方,同时也是现实世界中广泛存在的学术训练体系在另一个世界里的投影。然而奇怪的是角色扮演游戏中那看似不可动摇的学院的根基事实上却非常脆弱。假如巫师学院是一名巫师度过他职业生涯初期的地方,那么他为何还要在能力远未完善之前跑到那些肮脏而危险的地下城去呢?而假如世界上最强大的巫师都喜欢探险和漫游,那么又是谁在学院里担任学徒们的教师?最后,那么强大的巫师又有什么理由屈尊出售他们的秘密呢? 至于那些可怜的学徒们,他们总是忘记刚记忆的咒语。你能想象他们是怎么混过巫师学院的期末考试吗?一名合格的巫师总是在成功施放出一条法术之后就立刻将它忘得一干二净,很显然,法术记忆系统纯粹是为了游戏平衡性而设计的。假如在第三版龙与地下城系统中,有一名魔法师可以不断地施放火球术,火球术,火球术,还是火球术……那么他就是,没错,一名术士。关于魔法记忆系统与魔法力/能量系统优劣的争论已经持续许多年了,而最近的解决方式并不是抛弃这两个形式化而不现实的东西重新创造一个新系统,而是将这两个系统合而为一。因此在新的龙与地下城游戏中,你可以扮演一名拥有许多法术但记忆力有限的巫师,或是一名可以自由施放魔法但只能学习有限法术的缺乏创造性的术士——两种都不现实的极端情况。 事实上,根据背景和系统设计的不同,魔法使用者们在游戏中的身份实在是花样繁多。并不是所有游戏里魔法师都必须躲在队友身后的。在许多龙与地下城世界里,他们只是冒险队伍中的普通一员;在White Wolf的世界中,魔法师是致力于对抗邪有暗香盈袖恶的科学技术的守护者,他们努力在这个不断趋向技术化的世界里使魔法保有其一席之地。这一设定在诸游戏世界中显得尤其有趣,与之类似的还有去年夏天发行的电脑游戏《奥秘:蒸气与魔法》(Arcanum: of Steam and Magic),它将魔法和科技在最广泛的领域里对立起来。相对的另一种截然相反的设定也同样吸引人,在TSR设计的Spelljammer系统中,科技也被认为是魔法的一种形式。魔法与科技之间的关系构成了魔法使用者们历史的基础,他们的历史,正如大多数人所认为的,来自最初的奇幻小说。

 From Pulp to Poe - The Magic-user's Literary Roots

文字与口头的传承——魔法使用者们的文学根源

 “很久很久以前……术士与巫师们懂得利用一千种法术去实现他们的愿望。今天,当世界正在死亡之时,人们仍然熟知一百种法术,它们来自古老的书籍……但是有一位名叫潘德拉米的,他懂得曾经存在于这个扭曲变质的空间里的所有那些法术:所有的咒语,所有的手势,所有的符文,所有的配方……” ——摘自《濒死的世界》,杰克·范斯

匆匆一瞥之下,我们恐怕很难找出角色扮演游戏中的魔法师们的原形,而对于其他奇幻职业的种族而言,文学作品无疑是它们最接近和最直接的根源。一方面的原因是一些角色扮演游戏中的魔法师形象对我们的溯源研究起了误导作用,而最主要的是纯正的魔法师根本就不是游戏中的那个样子。 嗯,是的,今天我们手里有一大堆脍炙人口的魔法师形象,从哈利·波特到雷斯林到伊尔明斯特,他们每一个都裹着长袍和尖顶帽,挥舞着长长的法杖释放火球或魔法飞弹。但是这些都是“后龙与地下城时代”的魔法师,它们都是那些熟知角色扮演游戏带来(或者说灌输)的的“魔法师法则”的作家笔下创造出来的,这就像后世的科幻作家们总是自觉不自觉地遵循阿西莫夫的“机器人三原则”而写作一样。为了深入探索魔法师们的真面目,我们不得不抛弃几乎所有出现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之后的东西。一旦我们把龙与地下城,法师之升腾及别的那一切从脑中清楚出去之后,我们将发现摆在我们面前的魔法之镜立刻变得格外清晰。让我们来回顾一下从上个世纪50年代开始到70年代前期的这段时间,那么立刻就有三个名字跃入我们的脑海,他们不仅仅对与魔法师们的历史意义重大,他们对于奇幻角色扮演游戏也同样影响深远。 第一个名字,很显然当然是J.R.R.托尔金,他的传世名著《霍比特人》(出版于1937年)以及《魔戒之王》(出版于1956年)不仅仅为我们带来了灰衣圣者甘道夫,还有几乎是奇幻小说中最早一次出现的游侠、食人魔、霍比特人、矮人和精灵等形象。第二个名字是米歇尔·莫库克,他于60年代末和到70年代初发表的一系列以埃里克为主角的作品(包括《剑》三部曲和以主角命名的《埃里克传奇》)不仅建立了日后由龙与地下城游戏普及开来的“阵营”概念,而且为我们带来了一群相当邪有暗香盈袖恶的战士/术士职业的重要反派角色。而第三个名字,它常常被它的那些才华横溢的同行们的光芒所掩盖,它就是杰克·范斯。他几乎可以成称作(也许也有些偶然因素)角色扮演游戏中的魔法师之父了。在50年代的《濒死的世界》系列中,他不仅仅构想出了日后常用的法术记忆和施放系统,同时还带来了大量我们今天相当熟悉的法术和魔法物品,这都是些值得纪念的名字,包括“棱镜喷射术”以及更著名的魔法物品“艾恩之石”。 假如我们做一个调查,让读者举出“最著名的巫师或术士的名字”,那么托尔金的甘道夫很可能会排到第三位,而毫无疑问在他之前的是梅林(让我们把这位老先生再次移到后面去谈)以及前面提到过的哈利·波特(也许仅仅是因为现在流行这个)。对于甘道夫而言,第三位似乎有点屈尊了。假如我们继续深入分析一下角色扮演游戏里的魔法师形象,那么我们就会明白为何甘道夫会得到大多数读者的认同。 甘道夫让我们觉得最不可思议的地方是他带着一柄魔法剑“格兰铃”。事实上他不仅仅“带着”它,而且还用它来战斗,而且还使得相当内行。事实上假如你有耐心仔细数数的话,你会发现甘道夫用格兰铃干掉的敌人比起他用他的所有魔法干掉全部加起来的还多。这很显然违背了传统角色扮演游戏的思维方式,因为巫师和别的魔法使用者一样,当战斗进行到肉搏层面上时将表现得全然的外行。然后,我们会想到另一个让人费解的问题,那就是甘道夫在《霍比特人》和《魔戒之王》三部曲中通通加起来使用魔法的次数都不超过十次,而其中大概只有一次产生了视觉上的巨大冲击:  “‘吾乃秘火之使徒,阿挪之光的释放者。此地不容汝通过。暗黑的阿但之火将抛弃你。回到阴影中去吧!此地不容汝通过……’甘道夫举起法杖,高呼着将它深深钉入身前的桥上。法杖在他手中裂成碎片。一片耀眼的白光闪过,桥断了……” ——摘自《魔戒远征队》,J.R.R.托尔金无论这段文字可以如何解读,总之无论如何我都觉得这不是甘道夫自己造成的破坏力,而是碎裂的法杖本身。甘道夫从未施放过一枚火球或闪电矢。综观全书,他的领袖价值更重要地是体现在作为一位顾问和智者,引导其他英雄前进,其次是作为一位战士,挥舞长剑为霍比特人杀开一条血路。我们只要帮他去掉那些魔法师的标志性物件,我们就能够更清楚地了解甘道夫的真面目。就像我们在《星球大战IV:新希望》中所看到的那位杰迪武士,奥比旺·克诺比,从各个方面来看他就是一位典型的甘道夫式的角色。他年迈,蓄着浓须,身着长袍,藉由某种远古的力量而成为强大的魔法师。他在故事中的主要任务就是引导其他角色前进,作为年轻一代英雄们的领袖和顾问,而他的死(用更奇幻化的语言描述,就是“在与一只挥舞着红色长剑,身着黑色盔甲的邪有暗香盈袖恶生物的战斗中牺牲”)也不意味着终结,而是令他转化为另一种更强大的形态。显然,甘道夫和奥比旺·克诺比都应该算是魔法使用者中的一员,但他们都不太以来施法来作战。 此外米歇尔·莫库克笔下的魔法使用者们也一样,包括梅尔尼本的埃尔里可和卡南·迦兰王子。这两个角色都获得了某种天赋以使用法术。埃里克是远古术士王的直系后代,随着历代祖先的积累,现在他的力量已经远远超过了他的任何一位先人;而卡南王子则获得了一只六指手套和一只魔法眼,这使他可以从未来召唤精灵为他效劳。而尽管如此,无论是埃里克还是卡南都不太经常使用这些魔法能力,而更倾向于在激烈的搏斗中用锋利的剑(都是写带有魔法的上等货色,例如埃里克的暴风刃)结果对手。从故事一开始的时候,他们俩都不是非常优秀的武士,也因此他们在战斗中所采用的战术选择才显得比较有趣。卡南失去了一条手臂,显然这对于一名战士而言打击巨大,而埃里克,坦白的说,完全是个肉脚:  “她在她儿子身上尝试了各种魔法药剂、圣歌符文和珍贵药材,用尽了远古梅尔尼本术士王朝所流传下来的种种秘方,才勉强维持着他的体力。他活下来了,或者说暂时还活着,这完全归功于魔法的力量。由于他天生孱弱,假使没有这些外力的帮助,也许仅仅是让他举起手都有困难。” ——摘自《梅尔尼本的埃里克》,米歇尔·莫库克事实上,埃里克知道被人从船上丢进海里,即将淹死的时候才施展了第一条法术救了自己的性命。莫库克在埃里克传奇的第一卷中对此作出过解释。在这一卷中,当埃里克召唤出混乱之神阿瑞欧的时候,他宣称“……除非万不得已,我不会使用任何法术……”事实上在埃里克能够集中力量召唤出阿瑞欧之前,他整整休息了三天,此外还花费了数小时在研读咒语和冥想上。可见施法不仅仅是念出正确的口诀同时做出正确的手势,而是非常严肃复杂的仪式。 在杰克·范斯的《濒死的世界》中也有类似的描述,该书以一种类似通俗小说的手法,将一系列短篇故事串起来构成了一个较长的篇章,而各个故事之间又有所联系,这种手法又非常类似日后的角色扮演游戏,将一段段小冒险连接起来构成一个完整战役的表现手法。在这个世界中,即使是最强大的魔法使用者也只能同时记忆大约半打法术。我们在故事中遇到的第一位法师,他正试图穿梭到另一个危险的世界中去,此人还只能记忆四个法术:召唤暴云术、超棱镜喷射、范达的隐身斗蓬和时间减速术。假如他知道一位龙与地下城规则中一般强大的巫师都能记忆3640条法术,一定会嫉妒得自杀的。 当然那些扮演着龙与地下城环境下的1级巫师或术士的倒霉家伙们当然知道法术耗尽的危险。在早先版本的规则中,低等级的魔法使用者们几乎完全就是可充电的一发魔杖,一般就记忆一枚魔法飞弹或一条催眠术,当需要用到的时候就立刻将它施展出来,然后在剩下的时间里就躲在队友的身后等待战斗结束。范斯笔下的巫师们也在四十年前干着同样,假如形势逼迫他使用那可怜的法术记忆槽中的最后一条法术,他将立刻感觉到死神正在他头顶上举起了镰刀。 在托尔金和莫库克的作品中,类似的情况更加常见。与托尔金的中土世界和埃里克的梅尔尼本一样,范斯的濒死世界的确如同它的名字所显示的那样,已经走到了其寿命的尽头。在托尔金笔下,带有魔法的物品随处可见,包括武器、护符和药水,而仅存的数量稀少的强大巫师们则努力保守古老魔法的秘密,拼命想尽可能多地记住关于那些曾被称为“大艺术”,而现今几乎已经被完全遗忘的一切。那些流传下来的法术被视为珍宝,对它们的使用也非常有节制,这一方面是因为魔法师们很难记住它们,另一方面则是处于对误用魔法可能带来的巨大危险的担心。曾有一个名叫卡格的游荡者在使用魔法时发错了一个音节,结果被传送到距离目的地数千英里外的地方。稍后一个名叫默丝的女巫冒险施展了一条对她来说过于强大的魔法,结果“魔法力带来的激荡令脆弱的躯体无法承受,血液从她的口鼻中喷出。” 托尔金、莫库克和范斯笔下的巫师们并不是凭空诞生的,他们从许多方面看都应该是脱胎自上个世纪初的通俗小说。这点在范斯的小说中表现得特别明显,他的作品更倾向于带有科幻色彩的奇幻小说而非纯奇幻小说,这也是最早的奇幻故事所呈现出来的那种风格(事实上范斯本人就是一位主要从事科幻写作的作家,而《濒死的世界》系列之所以对日后的角色扮演游戏产生影响则几乎完全是一种偶然)。这些奇幻故事最初发表于一些通俗杂志,例如《惊异故事》,从这些故事里我们可以找到甘道夫和埃里克的前身,而正如北欧神话中的世界之树一样,循着脉络,我们将在众神那里找到根源。 我们最先想到的最典型的奇幻通俗小说当然是罗伯特·埃尔文·霍华德的《蛮王柯南》(和名侦探柯南有什么关系??)系列了。这个系列的十八个故事在1932年到1936年间或连续或分散地刊登在《惊异故事》杂志中,知道霍华德在他职业生涯的顶峰时期突然自杀为止。霍华德死时年仅三十岁,但柯南这个脍炙人口的名字令他的作者的才华流传后世。柯南的形象日后出现在了漫画、小说和电影中(这个系列的普及在一定程度上应该归功于在上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将这个系列故事以小说形式再版的L. 斯普拉格·德·坎普和林·卡特两位先生)。当然改系列吸引读者的主要因素还是文中的柯南以及他的那些肌肉发达的朋友们(我们又找到了野蛮人的原型,不是吗?),以及霍华德创造出来的那些伟大的反派角色,其中包括几位强大的巫师角色。霍华德的作品与日后的奇幻作品有许多相似之处。举例来说,柯南在修伯利安时代四处游荡,这是大约在亚特兰缔斯大陆沉没,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开始之前一万两千年的那个时期,这个时代背景看上去非常类似魔戒中的中土。他笔下的巫师们与莫库克的术士王和范斯笔下那些争吵不休的法师们一样,都带有相当程度的自私和邪有暗香盈袖恶,并倾向于对世界按照他们的意愿进行统治和改变,而他们的力量也是相当强大的,但与日后的巫师不同,他们不必实现“准备”好法术(比如说角色扮演游戏中的法术记忆),不必通过休息来恢复失去的力量和能量。但柯南故事中的一个重要的区别点是在该作中,魔法使用者们并没有占据故事的主导地位,而是要么作为大反派形象出现,就像魔戒中的索伦,要么作为故事中不太重要的线索人物,例如将柯南和斯缔凡尼雅女士联系在一起的卓卡诺。他们既不是英雄,也不是活跃而吸引读者的反英雄角色。 霍华德笔下的典型调查巫师形象是《征服者柯南》中的夏托坦,一位来自远古魔狱帝国的死去的术士,为了获得它所掌握的知识,它从死亡的国度中被召唤回来。当然当它苏醒之后,它立刻按照自己的意志行动,以致命的疫病击倒了柯南,并用远古的邪神之心来增强自己的力量,试图让冥界大陆重新升起,统治世界。 在公认的霍华德的后继者弗里兹·里伯笔下的巫师身上,我们更容易看出霍华德风格的巫师和英雄的关系。里伯以法赫德和格雷·毛瑟为主角的系列故事(大多数发表于1939年到1970年之间)的主要贡献是为我们带来了角色扮演游戏中的游荡者和盗贼的原型,但这些作品中也出现过许多相当重要的巫师角色,这些形象值得诸位一看。 格雷·毛瑟本人就是某种意义上的巫师,他是那种孤冷强大的魔法师。在他身上,我们看到了一种不同于莫库克笔下那些配长剑,着暗色服装,同时又会施展法术的武士的另外一种魔法使用者。最初毛瑟是一位善良的“白魔法师”的学徒,但在他的老师被杀之后,他被人囚禁拷打,逼迫他宣称那位白魔法师研究的是邪有暗香盈袖恶的魔法。毛瑟和他的同伴法赫德都不是那种在道德方面堪称楷模的家伙(当然他们也不是像埃里克那样的坏蛋),但更重要的是他们两人都不具有强大的魔法能力。尽管毛瑟也算得上是一名巫师,他却无法控制自己的魔法能力,这也就是为什么他需要借助“七眼者”宁加伯和“无眼者”谢尔巴来为他提供魔法方面的帮助。 尽管里伯笔下的两位主力魔法师都站在主角(法赫德和格雷·毛瑟)的一边,但他们都不是故事中的核心人物。巫师们并不和冒险者们一起前去地牢中探险,更不会在一边用火球术和隐身术为他们助战。他们仅仅是站在幕后提供一些资讯方面的帮助,有时候则仅仅出现在故事的开头和结尾部分。例如在《老手的开局》中,法赫德和毛瑟需要借助宁加伯施放一条时间旅行法术以便回到历史中的某个帝国去。假如没有这位巫师,两位主角的故事根本没法开始。但是除此以外宁加伯根本没打算为这次冒险作出任何额外的贡献。  “巫师宁加伯的七只魔眼飘回了他的兜帽里……‘嗯,关于兰克玛,她已经被侵入,她的城墙被攻破,她的街道上正进行着血战。敌人的数量是居民的五倍,而且都装备着先进的武器。但是要拯救城市,你们还来得及。’ ‘我们应该怎么做呢?’法赫德问。 宁加伯耸耸肩,‘你是英雄,所以你应该知道。’” ——摘自《兰卡马之剑》,弗里兹·里伯

关于宁加伯和谢尔巴最有趣的细节是,他们是异种生物。他们的脸扭曲而吓人。从他们身上我们可以找到上世纪20年代到30年代间《惊异故事》和《未来世界》之类关于科幻和恐怖故事的通俗小说中常见的那种长着触手的可怕生物和它们的暗黑魔法。 当然,奇幻本身也从多种文风中汲取养分。例如那数量众多,才华横溢的《邓塞尼王》短篇故事,这些故事大多写于1905年到1920年间,它们对许多奇幻作家的写作都有过深刻的影响,甚至也被认为是最早的纯奇幻作品。当然也别忘了上个世纪头三十年间风行一时的“纯娱乐”冒险故事,它们大多是一些比较不为人知的作家的作品,包括塔伯特·曼迪和萨克斯·罗默(他创造了那位邪有暗香盈袖恶的催缅师福满初博士)。此外我们还应该记住那些考古学和科幻方面的作者,例如爱德加·莱斯·巴罗斯,他以“维多利亚式科幻”和他笔下的火星跳跃飞船以及英雄塔赞而闻名;此外还有他的前辈H.莱德·哈加德,他关于祖鲁巫医艾伦·夸特梅以及永恒的女神阿依莎的故事也相当有名。从巴罗斯到霍华德以及莫库克,无数读者为他们笔下所创造出来的世界而倾倒。 但是对角色扮演游戏中的魔法使用者影响较深的则来自那些更具黑暗色彩的作品,这些恐怖通俗小说作家包括克拉克·阿什顿和H.P.拉夫克拉夫特,他们最重要的作品都发表于上世纪二、三十年代里。这两为作家不仅与同时代的奇幻作家里伯及霍华德齐名,并且他们的作品都涉及了神秘的Cthulhu神话(里伯的宁加伯和谢尔巴以及霍华德的索斯-阿蒙都直接来源于Cthulhu传说)。至于Cthulhu传说,对于不熟悉它的读者,我想简单地说就是认为某些被称为“伟大的远古人”的外星文明在许多年前统治着地球,而后来又陷入了长时间不可思议的睡眠状态,知道某天天再次苏醒。 正如你所想到的那样,有些人试图把它们弄醒以讨好它们的欢心。这些邪有暗香盈袖恶的野心家和妖术师仔细研读了各种古籍,试图找到唤醒这些生物的方法。那些无意中得知这种类神的远古生物真面目的普通人往往会陷入精神错乱的边缘。这让我们在探索魔法使用者真莫道不消魂相的问题上又进了一步。我们得到这样一个猜想——他们就是那些能够探索未知领域,并活下来向世人透露这传奇般经历的人。这一概念将我们带回到人类文明起源的黎明时期。拉夫克拉夫特证明,“人类最古老和最强烈的情感是恐惧,而最古老和最强烈的恐惧是对未知的恐惧。”也就是说,无知带来恐惧,对真莫道不消魂相的发掘则带来精神错乱和更深的恐惧。只有那些能够走过这一切,愿意用他们的灵魂和心智换取知识的人才能幸存下来。 拉夫克拉夫特根据他自己的灵感而创造了一个令人费解的体系,这一体系吸收了从马修·格里高利·路易斯(他于1796年完成的小说《僧侣》中描写了一位名叫安布罗西欧的浮士德式的西班牙人)到布拉姆·斯托克(1897年发表的小说中描写的吸血鬼德古拉以及那些试图猎捕它的人们与近代文学作品里塑造的吸血鬼形象相比较更像是术士)等众多作家的成果。至于最直接和最被人们承认的影响则来自爱德加·爱伦·坡,他在他短暂的一生中(1809-1849)创造了那个时代最黑暗恐怖的恐怖小说。即使是那些与巫师或术士无关的小说里,爱伦·坡的主角和反派们也跟现在的魔法使用者们一样狡猾、高大、阴暗而且英俊,他们拥有很高的智商,以及属于他们自己的秘密。在《赤死的假面》中描写了一个非常恐怖的主角,而普洛斯彼罗王子这一角色在文森特·普莱斯1964年摄制的同名影片中得到了完美再现。 与爱伦·坡同时代的爱德华·布尔沃-里顿(往往以他那极度华丽的开场白而闻名)也创造了一些不太著名但同样重要的巫师角色。这些角色往往由于各种原因沦为他们自己的黑暗力量的牺牲品。1842年发表的《扎罗尼》描写了一位古代占星术士,他活了许多个世纪,直到法莫道不消魂国大革莫道不消魂命时代才被杀。《怪异故事》里的那位魔法师马格雷夫在睡眠中会被某种未知的力量所控制。再往前追溯,爱伦·坡和布尔沃-里顿则延续了更早的一些哥特式恐怖小说作家的套路,最著名的是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戈德温。她的《科学怪人》(1817年)中的主角(弗兰克斯坦,此处指的是那位博士而不是那个怪物)兼具魔法师和炼金术士的特质,他的好奇心使他涉及了某些最好永远不为人知的黑暗秘密。维克多·弗兰克斯坦成功地创造出了一个生命,但最终却被他自己的创造物摧毁了他的一切心爱之物。这再次提醒我们:那些使用魔法,探究万物秘密者,最终必须准备好面对他自己引来的报应。 这带来了下一个重要问题:那么我们的这些强大的魔法师们究竟是如何从这恐怖而黑暗的起源里走出来的?现在我们知道,那些魔法使用者一个个都尽力掩盖着自己的秘密,惟恐被某种黑暗力量撕碎,或者被那些害怕他们的人们摧毁。这个问题的答案则摆在历史中离我们更远的那个时代,在一个名叫塞伦的小城……

From Witches to Wicca - The Persecution of the Magic-user 女巫与维卡崇拜,魔法使用者的迫东篱把酒黄昏后

……因为他们看见站在屏风后面所遮藏的地方,是一个秃了头、皱了脸的,又矮小又老丑的人,他也像他们一样地,似乎十分吃惊。铁皮人举起了他的斧头,向这个矮小的老人冲过去,并且高声喊道:“你是谁?”“我是伟大的可怕的奥芝,”那矮小的老人用一种颤动的声音说,“但是不要打我——我将做你们要我所做的任何事情。”——摘自《绿野仙踪(奥兹国的术士)》,莱曼·弗兰克·鲍姆

无论在小说《绿野仙踪》或以它改编的同名电影中,都没有涉及到关于巫师的秘密,因为无论是小说或电影,伟大的巫师奥兹那不为人知的秘密就是就是他根本就不是巫师,事实上多罗西用的是邪有暗香盈袖恶女巫的尸体上褪下来的鞋子的魔力回到堪萨斯州的。事实上在这个故事中,那些女巫是唯一拥有魔法力量的人;东方与西方的女巫是邪有暗香盈袖恶的,她们被多罗西击败了,而南方和北方的善良女巫则给予她帮助。有人认为多罗西自己也可能是个女巫,因为她拥有一些具有魔力的物品,而杀死那些邪有暗香盈袖恶女巫的同时也获得了她们的一部分力量。当然假如你关心的是魔法本身,那么女巫和巫师差不多就是同一样东西。在十六至十八世纪之间,女巫被捆在柴堆上烧死的时候,就被简单广泛地称为“巫师”(wizard)。“女巫”(witch)这个词与wizard之间也有着类似的含义,它的意思是“扭曲或扭转”,起源自盎格鲁-萨克森语言中的“维卡”(wicca),而这个词则来自wicce,它的意思是“智慧”(wise)。当然导致巫师遭受基薄雾浓云愁永昼督教世界破坏而消失数百年的原因并不是他们的智慧。H.P.拉夫克拉夫特在他的著作《查尔斯·德克特·沃德案件》(the Case of Charles Dexter Ward)中论述了那段迫东篱把酒黄昏后害史,这本书稍后于1963年被文森特·普莱斯拍摄成电影,名为《恐怖宫殿》(the Haunted Palace)。电影于小说的主角都是一为男性巫师(原文为witch,或者我们现在应该称之为warlock),他对一个村庄降下诅咒,以报复那些村民将他烧死,而他的后代则谋杀了那些村民以实现那个诅咒。当然,严谨的历史学者不需要参考拉夫克拉夫特的小说来研究那段焚烧女巫的历史,在正式的记载中这类文献随处可见。迫东篱把酒黄昏后害女巫运动真正进入火爆时期(你知道我所说的“火爆”)是在十五世纪末。在那之前,并没有很多记载表明女巫仅仅因为她们被指控为女巫而被烧死。例如圣女贞德死于1431年,但大概没多少人相信她被害的真正原因是触及巫术。事实上她被正式指控的大多数罪名指向她的异端行径,拒绝承认教会权威,以及采用男子装束等等。纳瓦拉的女公爵(Duchess Joan of Navarre)死于1437年,她曾被指控为女巫,阴谋反对英格兰的王亨利四世,但稍后她被赦免并释放。西普敦婆婆(Mother Shipton,抱歉找不到合适的译名)生于1486年,是广为人知的女巫和预半夜凉初透言师,但她在她的社交圈中广受尊敬,并于1561年寿终正寝。是的,十五世纪之前我们看不到火刑架。但是历史的转折点出现在1486年,这一年里出版了名声狼籍的女巫猎杀手册《女巫之锤》(the Malleus Maleficarum)。假如你想逐条详细地探索天主教会期望在女巫猎杀狂潮中的态度和它们的目的手段,那么这本书并不能给你完整的答案。但是其中的许多声明值得注意,例如“没有什么比助产婆对天主教信仰所造成的伤害更大了”,这也许提醒了我们一个事实,那就是在这个时期遇害的巫师中,有超过80%的受害者是女性。除了身为女性之外,其他可能被认定为女巫的明显特征还有:同性恋、麻疯病或者仅仅因为是犹太人。总而言之,“女巫”就是那种你绝不想和她做邻居的人,而事实上在本质上与魔法或巫术并没有深刻联系。无论如何,当他们打算烧死某人时,他们理所当然地虚构了大量关于巫术和女巫的意像,假如那是在万圣节,那么这其中的许多图腾的确物有所指。当然,黑猫和蟾蜍很可能在小镇里找到,而某位年老的女士拥有一支扫帚或者鼻子上长了个疥子也情有可原。至于从夜空中飞过,在炉子里烧烤幼儿或者与恶魔发生性关系之类的传闻,则更像是二流色情小说里的情节,并且肯定很容易 ** 那些原本就愿意相信这些情节的暴有暗香盈袖民。这也恰好是我们在那个时代的小说中无法找到几个巫师角色的原因。诸如皮埃尔·德·兰克(Pierre de l'Ancre)等人的描述的那些巫师和女巫的举止和诸如此类事物的书一般并不被大众归为小说。它们的读者是那些在宗教教条绝对正确的信仰,圣经是昔在,永在的真理,以及应遵循基薄雾浓云愁永昼督徒的义人的道的环境下长大的人们。而正如圣经所说的,“行邪术的女人不可容他存活。”(出埃及记,22:18)西班牙宗教裁判所,通常被认为与女巫猎杀行为关系最为紧密,这个机构的存在时期恰好是在1478年至1834年。这更加彰显出这一事件的本质并非消灭那些魔鬼的崇拜者和女巫,而是试图净化那个社会中不信神的人群(特别地,新教徒和犹太教徒)。最为臭名昭著的审理官托马斯·德·托克玛达,在他长达14年的任期内,他本人必须为超过两千例死刑负责。但是与瑞士的情况相比这还不算什么,早在1427年那里就第一次出现了大规模的女巫猎杀行动。在德国,大约150年之间至少确认有三万人因此丧命,事实上死亡人数有可能多达十万。在有些国家里,女巫猎杀的狂潮从未真正发生过,例如爱尔兰官方处死人数仅四至五人。但是在临近的苏格兰和英格兰,可以在十六世纪三十年代开始看到一些狂热的女巫猎杀行为,此时恰逢英王亨利第八与天主教廷公开决裂,在此前后的一起著名案件是安·柏林被处死,原因之一是她长了六个手指,并且没能给他的丈夫留下男性继承人。接下来的一百年里,巫师们面临着一个艰难的时世。信奉天主教的玛丽女王逃往苏格兰,他的儿子詹姆斯在狂热者的簇拥下登上王座,接下来是伊利莎白女王治世的强盛,直到最终女王去世。也许1603年詹姆士继承英格兰和苏格兰王座是件糟糕透顶的事情,我们应该记得他在1597年出版的《恶魔学》(Demonologie)一书。在他登基之后,许多许多人被吊死、处以火刑或别的什么刑罚,欧洲的狂热直到十七世纪末随移民潮转移到美洲大陆之后才消失。接下来就是1692年那声名狼藉的塞伦女巫审判案,十九名女巫因此被吊死。但是塞伦案仍不是这个长达三个世纪恐惧与狂热屠有暗香盈袖杀的尾声。1793年两个女人在波兰被烧死,1865年一名巫师在英格兰死于水刑,这已经是西班牙宗教裁判所正式关闭31年之后的事情了。女巫猎杀热潮的影响一直持续到上个世纪,1957年马塞诸瑟州法庭最终宣布塞伦案的死刑犯之一安·普迪特(Ann Pudeator)无罪,而直到2001年法庭才成功地证明该案件中的总计五名死者为无罪。当笔者编撰本文的时候,正统基薄雾浓云愁永昼督教的卫道士们正在叫嚣着抵东篱把酒黄昏后制哈利·波特电影和小说,指称它们向儿童灌输撒旦崇拜、巫术和魔法。巫术团体(Wiccan groups),即那些现今唯一合法的巫师们,现在坚定地(并且他们这样做完全正确)否认他们的信仰、早期烧死女巫热潮中虚构出来的某种“撒旦的黑魔法”以及例如哈利·波特小说中的巫术和魔法这三者之间有任何联系。但是正如字面上的那样,巫术团体的成员至少与巫术之间还有一种名义上的关系,这两者之间的联系一半是由于基薄雾浓云愁永昼督教,一半是由于古老的德鲁依崇拜。

Druids and the Divine - Religion and the Magic-user 德鲁依崇拜与神性主义,宗教信仰与魔法使用者的联系

“依斯卡利巴,此剑即力量。在亚瑟之前,它属于拉德;在拉德之前,它属于贝奥武甫;在贝奥武甫之前,它属于博得;在博得之前,它属于托尔本人。那时世界尚未经历多少年岁,而彩虹也何止七彩色。”——默林,摘自剧本《石中剑》,罗斯坡·帕伦伯格与约翰·伯曼饰演

尽管没有人能够确切地指出魔法使用者最初诞生于何时,但许多研究者认为他们的起源应当在北部欧洲的那些猎人们中去找寻,他们的许多小物品和居住的洞穴里都有着可靠的证据。许多雕刻加工过的角和兽爪被认为附有魔力,并被用于一些原始的魔法中,而许多岩画战线了猎人转化为动物的形态,这可以理解为半伪装,半魔法的效果。毫无疑问,所有这些自然产生的魔法概念集中形成了远古凯尔特人的信仰,德鲁依就诞生于他们之中。凯尔特人属于某个现今似乎无人能够真正证明他们存在的印欧语系人种的后裔,他们大约于西元前700年到西元100年之间生活在英伦三岛,而德鲁依崇拜则延续到这之后的几百年时间里。德鲁依(以及凯尔特人)信仰一种泛神崇拜,或者现在所称的万物有灵论。他们信奉一位神和一位女神,敬畏自然以及蕴涵在自然中的神性。一方面由于基薄雾浓云愁永昼督教部分地吸收了他们的教义(顺带一说,圣诞节定于十二月底,并非因为基薄雾浓云愁永昼督诞生于这一天,而是因为这一天是冬至日,凯尔特人习俗在这一天庆祝太阳的重生),一方面由于这个种族被罗马人薄雾浓云愁永昼大批杀害,我们已经无法得知德鲁依崇拜的大部分细节了,但是我们知道德鲁依相信投胎,他们懂得占星术和治疗的方法,往往被视为贤者、士师或调解人。当罗马人和基薄雾浓云愁永昼督教的影响力逐渐将凯尔特人的原始崇拜溶解消散的同时,德鲁依崇拜则逐渐转化进入被后人统称为“异教崇拜”(Paganism)的范畴。Paganism一词起源于拉丁词汇Paganus,它的意思是“乡村居民”(Country-dweller)。正如字面意思那样,它按时着这些信仰大多存在于城市以外的广阔地区,滋生于凯尔特人崇拜的诸如橡树和槲寄生之类的自然生物,进而演化为一种广意实用的崇拜,它带来了所谓的“乡土魔法”(Hedge Magic),例如制作药水,研磨草药以及施行医术等等。这类崇拜中常用的仪式手法看上去与上文讨论过的撒旦崇拜并没多大区别,在这里我们需要留意的是在诸行省的拉丁化之前的那个年代,因为那正是默林活跃的年代。正如我们今天所知的,默林这个形象最初主要来源于蒙默思郡的杰弗里的《不列颠尼亚古王史》(Historia Regnum Britanniae)一书,该书出版于1135年。在这本书中我们看到了最初一个类似默林的形象,他结合了多个早期文学作品中的人物,包括六世纪德鲁依吟游诗人梅丁(Myrddin)以及孤儿安布罗修斯(Ambrosius)。杰弗里笔下的默林具有半恶魔血统,他的母亲是一位修女,曾被撒旦麾下的一只邪有暗香盈袖恶生物所玷污(当然在那年头,这事儿与女巫还没多大关系)。但是他并没有变成邪有暗香盈袖恶生物,却获得了预半夜凉初透言能力,并且,成为尤瑟王的顾问,可能(也可能与他无关)还创造了英格兰著名的遗迹史前巨石柱(Stonehenge)。稍后,在托马斯·马罗里爵士的著作《亚瑟王》(Le Morte D'Arther)的帮助下,默林不仅成为尤瑟的顾问和先知,更成为尤瑟的儿子,亚瑟王的顾问。接下来则是我们所熟知的关于“石中剑”依斯卡利巴的整个故事,以及其他相关的神话(在诸如《石中剑》一类的电影中被漂亮——尽管不完全精确——地展现出来)。默林过早地从亚瑟的宫廷中引退,很大程度上要归因于基薄雾浓云愁永昼督教世界的扩张:他陷入了对一位名为尼尼芙或薇薇安或——因出处不同而有所差异——尼缪的女术士的热恋中,而后者设计将他永远封入石棺(或洞穴)中。这在某种程度上象征着基薄雾浓云愁永昼督教的来临,基薄雾浓云愁永昼督从墓中重生以拯救世人,因此默林的魔法时代也步入尾声,不得不回到他的洞窟中去,为新的信仰腾出位置来。也许你已经想到将这段故事与《魔戒之王》的结尾相比较了,甘道夫乘船离开中土,宣告了中土的魔法时代的结束。事实上在许多方面,默林与甘道夫有着许多相似点,从他们的外表(穿着灰衣,携带法杖游荡的老人),到他们俩在故事中都不太经常使用魔法。事实上你已经注意到了,除了少数几条魔法之外,默林在大多数时候都在扮演着国王的预半夜凉初透言者和顾问的身份。他的价值,与甘道夫相同,并不在于他的法术,而在于他的智慧和知识。然而更重要的,正如读者已经注意到的那样,默林和甘道夫都具有某种精神化和超越凡人的特质。默林正如上文所提到的那样,是一名半恶魔,他的外表的能力部分来自凯尔特人的神祉色纳诺斯(Cernunnos,荒野狩猎之神),部分来自挪威人信仰中的贤者和魔术师奥丁。关于甘道夫的描述大体相似,他并非人类,而是五位Istari之一,化身为Maiar前去保护和帮助中土(除了灰衣甘道夫之外,还包括褐衣拉达加斯特(Radagast the Brown)、白衣萨拉曼(Saruman the White)以及两位“蓝衣巫师”阿拉托(Alator)与帕兰多(Pallando))。身为Maiar,甘道夫成长于神的永恒国度。他比世界本身更年长,并将存在于世界完结之后。他的永生性在他死于恶魔巴尔罗格(Balrog)之后化身为更强大的白衣甘道夫回归人世时得到了证明。托尔金能够如此描写甘道夫,部分原因在于他在下笔之前就已经通盘考虑过整个魔戒世界,尽管他用他自己的笔写下这个故事,但故事本身却并不依赖于当代的小说,而是建立在更古老的神话之上。因此他不必想他之前或之后的作家那样,将巫师的形象建立在女巫焚烧的灰烬或恐怖科幻小说的精神世界里,而创造出一个类似默林那样直接来自神圣领域的巫师。事实上假如我们自己考虑一切事物的本源,那么我们将发现在角色扮演游戏中,神术使用者和魔法使用者之间的差异非常小,但其中包含着一个重要的事实:牧师依靠信心,由他的神“施放”出法术;而巫师试图寻找法术的秘密,并自己“施放”它(更进一步扩展的话,术士和预半夜凉初透言师也同样了解法术的秘密,只是他们在提问之前就已经得到了答案)。旁边这张图,特别针对D&D 3ed的系统,大体上表示出这种关系。巫师并不关心神或诸神,也不与他们交流,而是试图独自探索宇宙间的那些神圣的秘密;这是一条更加艰难的道路,但对于投身于其中的热爱知识的探索者来说,回报也更加丰厚。当然在基薄雾浓云愁永昼督教世界里,这是堕落天使式的罪恶,它试图取得神的力量但因此被逐出天廷;相似的这也是亚当和夏娃的罪恶,他们偷吃了知识树上分辨善恶的果子——这意味着他们试图获得仅仅属于神的那些知识——并因此被逐出伊甸园。在更广泛意义上考虑,这也是中世纪魔术师浮士德的罪恶,他以灵魂为代价换取魔法力量。那么也许有人会认为,在角色扮演游戏中,德鲁依应该更倾向于类似魔法师而不是牧师,因为他们寻求自然的知识,并运用知识来获得法术。既然他们懂得运用草药制作药剂,那么信仰就不是必须的,无论如何对于那些不明白其中奥妙的人来说,药剂和神术的效果看上去并没有什么两样。在基薄雾浓云愁永昼督教的神话中同样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魔术师,不仅仅是旧约和新约经典,在历史上许多托名伪作中也随处可见法术的踪影。这其中的大部分原因是旧约的最初一些部分记述的是发生在埃及的历史,有记载在西元前2700年左右埃及的确存在开业的魔法师。例如埃及魔法师Dedi,据说不仅活了110岁,而且可以取下鹅或牛的头,然而毫无损伤地再将它们装回去。到目前为止最早的“你的崇拜里的牧师正是我的崇拜里的邪有暗香盈袖恶魔法师”的说法来自关于雅尼和佯庇的叙述(提摩太后书,3:8)。旧约·出埃及记则随处可见类似魔法的事件,从燃烧的灌木丛到火柱,但大多数直接的法术演示来自摩西和亚伦与法老王的宫廷魔术师之间的对决。摩西亚伦进去见法老,就照耶和华所吩咐的行,亚伦把杖丢在法老和臣仆面前,杖就变作蛇。于是法老召了博士和术士来,他们是埃及行法术的,也用邪术照样而行。他们各人丢下自己的杖,杖就变作蛇,但亚伦的杖吞了他们的杖。 ——出埃及记,7:10-12

最后,摩西和亚伦对耶和华的信仰证明比雅尼和佯庇的魔法更强大,但从表面上看来,它们也同样是某种魔法演示。事实上法老不愿释放以色列人的原因,除了耶和华在埃及降下的瘟疫之外,也因为他自己的宫廷魔术师能够复制这大多数神迹,因此(至少对法老自己来说)反驳了这些神迹中的神圣因素。摩西和亚伦将尼罗河化为血河,而“埃及的魔术师也用他们的邪术这样做”。又一次地,魔术师“用他们的邪术也这样做”。很显然,这并不是一个神对抗另一个神的情况。尽管耶和华告诫它的子民它是唯一的真神,但是很显然从旧约中我们可以看出以色列人也崇拜其他的神(例如巴力)。但是在这里,雅尼和佯庇被称做“魔术师”,尽管他们是埃及阿庇斯神祭师的后裔。简而言之,这个词意味着他们展现的魔法属于巫术,而非神术。当然,最后雅尼和佯庇都走向了浮士德式的悲惨下场。据一部托名伪作所说,雅尼最终死于严重溃疡,作者相信他死后进了地狱,后来他的兄弟佯庇通过亡灵法术召唤出雅尼的灵魂。至于佯庇最后如何死去,我们并不清楚,但是我猜一定不会死得很痛快。即使摩西本人,身为耶和华的追随者和先知,也未获许可进入迦南选地,因为他曾经有一次怀疑自己能否用杖敲开石头获得饮水。在某些方面,摩西也具有巫师性的一面。最后他登上西奈山,取回感应神语而刻在两块石板上的十戒。摩西如同其他魔法使用者一样,并不祈求神的启迪,也不完全依赖信心;关于取得十戒这一段,可以看做他依靠自己的力量前往神圣之地,并为他的人民取回知识。当然我并不是说摩西与埃及的魔术师并没什么两样。他显然是作为一位先知和一位神圣的人物出现,并且肯定不是一名“M'khashepah”,即希伯来语中的巫师。这个词汇很明显地与邪有暗香盈袖恶的术士或魔法使用者想联系在一起,与他们为敌者将身陷险境。因此我们在申命记,18:11-11中读到:“你们中不可有人使儿女经火,也不可有占卜的,观兆的,用法术的,行邪术的,用迷术的,交鬼的,行巫术的,过阴的”。M'khashepah能够展示宇宙的秘密和真莫道不消魂相,能够洞察遵循神的意志,能够信仰和信任那独一的存在,一切都可妥当处置。如此,知识与信仰的区别为我们勾画出魔法使用者的轮廓。在新约中也涉及到一些关于魔法使用者的内容,首先自然是耶酥基薄雾浓云愁永昼督本人。作为诸多解释版本之一,有人认为他受审判被判钉上十字架的罪名之一就是行法术,掌握了只有神才拥有的知识。其他的魔术师还包括巴耶酥、以吕玛(使徒行传,13:4-12)和占星家西门(使徒行传,8:19-24),后者是一名撒马利亚人魔术师,他宣称为“上帝的大能者”,并企图用金钱向使徒买下赐圣灵的权柄。关于魔法使用者和牧师使用他们的神秘力量,这两种情形之间的差异在一份关于占星家西门的托名伪作中表现得很清楚。在那个故事中,西门运用魔法飞行于空中,以取悦一位罗马皇帝。两位使徒目击了这一事件,便祈祷上帝阻止他;显然上帝听见了使徒的祈祷,随后西门掉在地上摔死了。在新约中与西门这类魔法师有关的记载还有很多。例如基薄雾浓云愁永昼督降生时前往马槽拜访的三位博士。如上文所说,“博士”(Magi)在这里并非国王,而更可能是密斯拉教的(Mithraic)祭师/魔术师,他们即是占星家,又是天文学家。撇开今日基薄雾浓云愁永昼督教世界在圣诞节的庆典不说,关于东方三博士的事实是,根据古波斯对三博士的记载,有预半夜凉初透言称名为密斯拉的救世主将降临人世,其征兆就是一颗新星。无论是基薄雾浓云愁永昼督教借用了密斯拉教的预半夜凉初透言和象征为己所用,或者三博士根本就是追随着一个错误虚假的预半夜凉初透言,而找到了另一个宗教的真正救世主,或者两个宗教共享这位真正的救世主,这就不是本文讨论的范围了。总而言之,我们可以肯定的是,在神术与巫术魔法之间的差异,并不仅仅是交互和描述上的差异,更重要的是它是否被认为是真实合理的(且不论是否被接受或视为理所当然)。这两者之间究竟能否划下一条严格的界限,在此之后被讨论了许多个世纪,它不仅仅是今日的作者在创造虚构小说中的魔法使用者角色时必须考虑的,更是中世纪那些真正的巫师和炼金术士们殚精竭力考虑的问题。

Of Angels and Angles - Mystical and Mathematical Roots

针尖上的天使,神秘学与数学方向的根源 “探索升入天堂的关键;在七重天中旅行;观察黄道的所有星像……探知苍穹每一位守护者的名字以及它们的工作以及它们的奥秘,以及它们仆人的名字,以及向他们献祭的仪式……” ——摘自塞弗·哈拉吉,《奥秘书》(The Book of Secrets

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龙与地下城规则面临宗教界指责的许多原因之一就是,它涉及了魔鬼与恶魔的内容(这些内容绝大多数首次出现在1976年出版的补遗《可畏之巫术》(Eldritch Wizardry)一书中),而这两样东西与中世纪巫师和巫术联系紧密。重点当然不是封面上那位被捆缚在祭坛上的裸体处半夜凉初透女,或是内页里多达13页的魔鬼和6幅带有裸露的女性胸部的画像。当然这也许是部分原因,但最重要的原因(对那些批评者来说)是书中(以及之后的几本书中)如此详尽地描述了魔鬼与恶魔的世界。无论如何,美杜莎、石箱鬼或吸血鬼显然都是些幻想或神话方面的存在,但1976年之后的书中到处都是死神(Orcus)、冥府之神(Demogorgon)和女妖(Succubi),这些名字直刺古老的基薄雾浓云愁永昼督教伪经玉枕纱厨文本和中世纪伪经神秘学经典。对于不经意的角色扮演玩家来说,这不过是类似希腊、北欧、基薄雾浓云愁永昼督教、CthulhuNehwon等等之外的另一个虚构神话——但对于来自基薄雾浓云愁永昼督教的反对者来说,这些与异教崇拜和巫术没有任何区别。尽管这些指责并非完全必要、符合逻辑或公正,但今天我们的确能够理解这种反应。总而言之,这种行为可以归结为“所有的宗教崇拜都是虚构的神话,除了我信仰的这个以外”。要把握那次争论的全局实在是很困难的事情,除非你对现代宗教形态有所了解。今天的犹太教和基薄雾浓云愁永昼督教大体上是它们最初形态的稀释化版本。这并不是说这两种宗教都变得虚弱无力,而是说在几个世纪之前正在进行的那些事情,远远不同于今天我们从圣经或律法书里看到的那些记载。以感恩节为例,虽然今天那些禽类的外形并没有什么变化,但烤火鸡肚子里的填料却早已不同了。过去的人们在按照字面意思解释经典方面走得更远。我并不是说他们坚信魔鬼能够占据一个人的躯体,也可以被驱逐出去,或者人们可以如魔术般地使用异族语言交谈——这样的事情即使在今天也是可以理解的。中世纪的思想家们在对字面的理解上达到了一个全新的层次。在上面的引文里我们看到了“七重天”一词,当时他们就相信这个词。他们相信天堂不仅仅是一层,而是七层,每一层都有各自不同的地理形态、精神焦点和意义。类似的地狱也不仅仅是一个巨大炽热的深渊,而是由九层完全不同的层面构成,每一层专指一种罪行,而撒旦则居住在地球的中心,即地狱的中心。然后你们就明白为何龙与地下城的位面设定里无底深渊有九层,而天堂山是七重了:这直接来源于中世纪的信条,或者更准确地说,“中世纪的知识”。这种知识并不因为但丁在《神曲》里这么描写而存在,这对当时的人来说是一种既定,是一个事实。同时中世纪的另一个类似的事实是,每一层地狱都给予巫师以力量。举个最简单的例子,以“天使”来说。今天天使的形象无非是绒毛玩具般胖呼呼的坐在圣诞树顶上的可爱小娃娃,或者类似好莱坞电影里的那样穿着紧身短上衣在电视节目里表演神迹并与凡人陷入爱河的存在。事实上天使在人间的概念并不是今人异想天开的发明,许多现代对天使的描述都相当接近最初的描述,例如系列电影《预半夜凉初透言》(Prophecy),其中的克里斯托弗·华肯脱胎于自私的天使加百列,其中还搀杂了许多其他大天使的成分,包括Nephilim(通译是什么?)甚至路西法。这个电影系列延续了流传甚远的许多伪经中描述的那场“天堂战争”,关于这场战争,尽管圣经中没有任何直接的描述,但这一事件为许多学者和神学家所接受,并成为许多天才的杰作诸如但丁的《神曲》以及弥尔顿的《失乐园》的灵感来源。对于不太了解天使历史的读者来说,有必要指出这些故事的要点是,在旧约与新约之间的某个时间点上(两者之间存在着大约400年的空白时间),撒旦(最高阶的六翼天时,天使之首)自以为足够强大而富有智慧,因而不愿作为天使想神/救世主/人类卑恭屈膝。他以及所有天使中的三分之一(在有些记载中可能是几百,而其他一些记载中可能多达几百万)掀起了反抗神的战争,最终大天使米迦勒将撒旦和他的拥护者们打下地狱。“在地狱称王,远胜过在天堂为仆,”在《失乐园》中撒旦如是说,显然他打算说服自己——以及读者——作为自己命运的主人去探索真理,比作为一个神力的追随者更符合他的心愿。当然即使在地狱中,撒旦和那些堕落天使们也不得不遵从神的意旨,尽管他们在也不能仰视它的荣光。自此以后,中世纪早期的神学家们都相信凡人能够如同召唤善良的天使那样召唤出撒旦和他的喽啰们来听候差遣。当然,假如你想控制某样存在,你首先必须理解这种存在,并且能够在恰当的时间和空间上找到它。在我们今天的科学时代里,这几乎是不言而喻的:我们能够预测出狮子座流星雨的高峰期,因为我们了解它,并且知道它在宇宙中与地球的相对位置。类似的,对于早年的魔法使用者来说,重要因素莫过于知道那些天使和恶魔所处的位置,以及他们与我们之间的相对关系。关于这一切最初究竟始于何处已不可考,但可以确信的是记载这些秘密的文献逐渐积累起来,慢慢地多到能够塞满一整座图书馆的地步。这些书籍最初出现于罗马帝国后期,而高产期则是文艺复兴时期。其中名作诸如《塞弗·哈拉吉》(Sefer ha-Razim,即奥秘书Book of Secrets),《摩西之剑》(Sword of Moses)、《勒米迦顿》(the Lemegeton,即次所罗门王之钥the Lesser Key of Solomon the King)、《阿布拉米林法师之书》(Book of Abramelin the Mage)、《阿斯·诺托里亚》(the Ars Notoria)以及《所罗门的克拉维卡拉》(Clavicula Salomonis,即所罗门之钥Key of Solomon),在这些书中,那些充满热诚执着的作者宣称,要想了解召唤和控制天使及恶魔的秘密,几乎总是必须“以全能神圣的上帝的名”。尽管对有些人来说,涉及此类知识的书总是有些异教或撒旦崇拜的味道,但对其他大多数人来说,它们的确是合逻辑的宗教信仰的延伸,或者说期望进一步了解那未知的神性世界。无论从何种角度看,这些秘录书籍以十九世纪的《大法师里贝拉斯》(Libellus Magicus)一书为颠峰,它极其详尽地描述了恶魔和天使的一切细节。因此我们的词汇库里不仅有米迦勒、加百列和拉斐尔(来源于圣经),还有一大堆其他天使的名字,每一个都有它独特的含义、目的和对自然中某个方面的控制力。米迦勒(近似神的天使)不仅是天军的领袖和以色列的保护者,同时还是代表太阳的天使,它的名字与历法中的星期日、占星术中的狮子座、金属中的黄金、色彩中的黄色、珠宝中的钻石、黄玉和风信子石以及长寿、智慧和变化的力量想关联。加百列(“神赐吾力量”)不只是个可爱的小孩子和神的信使,同时还与月球、星期一、巨蟹座、白银、珍珠及医药相关联。这种广泛的关联关系几乎成了一种时尚,每一位重要的天使都与某颗行星联系起来,进而对应某个星座,通过星座进一步联系到一些特殊金属、植物、色彩、形状和意图。我们的名单里包括Uri'elChamu'elJophi'elSari'elOriphi'elZachari'elSama'elAna'el。成千上万的天使,成千上万的名字,被归纳为三个位列九种位阶:炽热、智慧、王座、统治、美德、力量、诸侯、天使长以及天使(SerpahimCherubimthronesdominationsvirtuespowersprincipalitiesarchangelsangles)。同样的,魔鬼也不仅只有名姓,同时也有职责及数量的记载。路西法和撒旦在不同的记录中有时是一个存在,有时又是不同的,但除此以外堕落天使们都拥有各自不同的意志和掌控的领域。类似的,我们的名单里包括BelialBeelzebubAstarothMephistopheles,还有MammonMolochOrcusDemogorgonBaal。此外基于“你的诸神即我的恶魔”原则,许多魔鬼的名字取自其他宗教中的神祉:PlutoJupiterneptuneHorusIsisApolloOdin以及其他熟悉或不熟悉的名字,它们每个在炼狱班底中都有各自的位置。Leviathan与水相关,显而易见地是地狱一方的海军上将。当然也别忘了Marbuel,首席工程师兼指挥官,还有AstarothMelshom,地狱的财政大臣。无论如何,努力了解你的敌人,这将使你的力量凌驾于对方之上。他们并不是面目不清无名无姓的邪有暗香盈袖恶存在,也不是单纯地从希腊神话中狄俄尼索斯或潘那里借得灵感构想出来的红皮肤长角的怪物。他们是可以被理解的存在于神性领域的生物,一旦得到他们的名字,你便能够召唤他们,甚至控制他们。有些古籍中详尽入微地描述了你应该穿着何种颜色的衣服,应该说出那些话语,以及在召唤这些巨大力量之前必须做好那些准备——非常明显,这些就是魔法范畴内的法术,而非祈祷;是对魔法使用者的指导,而非牧师的功课。作为召唤和空中魔力存在的核心,是学会如何布置下魔法环、六芒星或五芒星,在这些形状各异的结界内召唤出那些存在,并将他们困在其中。由两个三角形交叉构成的六芒星,古时被认为(由于许多方面的原因,现在也同样被如此认为)是最强有力的魔法符号之一。它被称作“Khatam Shalom”(所罗门的封印)或“大卫星”,它不仅仅是犹太教的符号,长久以来更是被视为具有抗拒邪有暗香盈袖恶力量的能力。但是毫无疑问,在魔法使用者的世界中,五角星形或五角星环更经常被采用。五角星形(Pentagram)与五角星环(Pentacle)的区别正如同字面上描述的那样,将一个五角星形内接于一个圆环内便成为五角星环,这个形状在现代多与维卡崇拜或Neo-Pagans想联系,但在历史上则趋向于另外两种含义:男性的处所(例如里奥纳多·达·文西著名的维特鲁威男性比例图)以及防护邪有暗香盈袖恶(意为圆环保护内容之物)。将五角星形或五角星环颠倒过来,让五角星的两个角朝上,那便得到相反的含义,它与物质世界的元素存在(气、火、土、水)相关联,同时也是羊首人身的巴弗密特(Baphomet,源于希腊的baphemetis,意为“吸收知识”)和撒旦崇拜的符号(相似的,维卡崇拜也将这个符号用于表示“不同的事物”)。当然,六芒星、五芒星或五芒星环并非固有地带上邪有暗香盈袖恶意味,现代观念对这些符号的误解正如许多人以为万字符号是纳粹专有的符号一样。五芒星在希伯来书中提到过,它不仅是耶路撒冷的符号,同时还是象征着摩西五书的徽记。早期基薄雾浓云愁永昼督教徒,包括君士坦丁第一在内,对他们而言五芒星是一个可以与十字相替换使用代表基薄雾浓云愁永昼督的符号,它的五个尖角象征着基薄雾浓云愁永昼督的五处主要伤痕(从这里我们也许可以猜测,反转五芒星只所以象征邪有暗香盈袖恶,可能与同样象征邪有暗香盈袖恶的倒十字符号有关)。在整个中世纪漫长的历史中,这个符号又被称为哥布林之十字、女巫之足、五芒星或无尽之节(因为这个符号可以用一笔画出首尾相衔),通常被用在护身符上,起着保护免于邪有暗香盈袖恶和奇异魔鬼的作用。在其它地方我们也能找到这个符号的痕迹:在苹果里,在海星上,在花朵上,在合众国国旗上甚至能找到五十个一模一样的。但也许最重要的一点是,这个符号对古希腊的毕达哥拉斯学派来说,它不仅仅象征魔法,更与奇妙的数学相关联。毕达哥拉斯(西元前586-506)和他的弟莫道不消魂子们近乎疯狂地着迷于五角星形,他们称之为“Pentalpha”(因为这个符号也可以被看成是五个相互交叉的字母A)或者“Ugieia”,这个词蕴涵着“所有存在的全体”之意,这个词的字母构成(即五角星的五个角)描绘了构成世界的五种元素:U意指水(Hudor,或英文的water)、G意指大地(Gaia,或英文的earth)、I意指思想(Idea)、EI意指火(Heile,意为太阳的温暖,引伸为火)、A意指空气(Aer,或英文的air)。也许更令人着迷的是五角星形和数字五在数学上的意义。首先,它是一个质数;更进一步地,五角形是正十二面体的面形,而正十二面体在柏拉图学派中被认为是象征天堂(或诸神,原文为the heavens)的符号。在五角形中内嵌五角形,就能无限循环地重复自己的形式。最重要的是,它容纳着“黄金比例”,这也许是人类历史上最重要的比例数(全长比之较长一段,等于较长一段比之较短一段的比例),这个比例在今天随处可见,被广泛运用于各种艺术形式,包括大金字塔,甚至人类自己的身体。当然本文既无意论述任何数学问题,也无意重复古人对形式和符号的崇拜,但注意到数字和魔法之间相互联系的情形也是相当有趣而有启发性意义的。当然,从多种意义上考察,毕达哥拉斯和他的弟莫道不消魂子们也可以被视为广义上的巫师,他们是知名学者或教师,传授和学习宗教、音乐和几何学知识。毕达哥拉斯因他的理念而遇害,作为一位学者,他的绝大部分知识来自埃及,在那里,我们所熟知的除了大金字塔和其他伟大建筑之外,还有上文提到过的魔术师和他们的魔法。对毕达哥拉斯学派来说,研究数学不仅仅为实用目的,而被视为打开宇宙所有奥秘的钥匙,从这个角度看来,他们所做的与研究魔法的奥秘并无二致。因此当我们的目光转向更近一些的共济会时就不那么让我们感到惊讶了。这个以不止一种途径与魔法相关联的秘密组织声称,他们的起源即两千五百年前的毕达哥拉斯学派。我们可以从宗教和魔法研究的几乎每一个角落里找到数学和几何学的痕迹,从某种意义上说,探索“派”的确切值,与探索天堂的奥秘并没有多大区别。魔术方阵(每一横、竖、斜行上数字之和都相等)是中古魔法使用者和炼金术士们探索宇宙奥秘的重要工具之一,甚至数字本身都有自己的特殊隐喻。“零”不仅仅是数学上的一个数字,同时更具有纯哲学的含义,它描绘了虚无(有趣的是毕达哥拉斯学派对零并没有一个正确的概念)。同样的,我们还有别的数字隐喻:1,全体,统一;2,二元的,雄性与雌性;3,三位一体;4,大地,正四边形;5,人,特征;6,非完整性,非理想性(而666则表示最极端的不完整性,即“三次的六”);7,完美,一周的日子,宇宙的创造;8,复苏与重生,洗礼;9,天使的位阶;10,戒律总和的数字。这还不包括魔术般的13,它既是中世纪农民眼里最不吉利的数,还是《霍比特人》中登门拜访的矮人的数目,甘道夫数清楚了他们的人数之后,又挑出第十四个成员让这个数字变得不那么糟一些。

Alphabets and Alchemy - Qabalism, and the Quest for the Philosopher's Stone

字母与炼金术——从卡巴拉主义到哲学家的石头“现在你明白了,诗人的力量远远胜过那些科学家。我们极少使用他们创造的东西。绝大多数诗人极少为了一些世俗的目的而使用他们富有力量的词句,但当他们使用的时候……最卑微的诗人也可以运用他的艺术在严冬里带来春天,或实现其他不可思议的事情。” ——摘自《别处的英雄》,杰依·威廉斯

当然,法术咒语并不是用数字写成的,它们由字符构成。它们依赖于特定的符号和结构,语言则填充了形式与现实之间不可缺少的空缺,创造出真正的魔法。神秘的卡巴拉主义认为,语言即魔法,希伯莱文的22个字母都是各具内涵的魔法道具,将它们按照一定顺序组合起来,将带来各种不同的魔法效果。这其中最为人熟知的是傀儡的创造。这些由粘土或石头制成的存在,通过在它前额记下一个魔法词汇“Emet”(意为真理或生命)而获得活动能力;同样的,要杀死它们,只能擦除这个单词的第一个字母“E”,这样就剩下“Met”(意为死亡)。即使现今英文中意为“咒语”的单词“abracadabra”,尽管并不是一个卡巴拉词汇,但也不是现代迪斯尼式的发明。事实上它是中世纪一条用于摆脱疾病的强大咒语,通常被写在符纸或护身符上,书写时一般去掉最后一个字母以便让整行看上去首尾相衔循环不止。简而言之,卡巴拉主义认为“魔法即存在于词句中”。这同样是半神术半奥术的概念,在《创世记》中,神创造世界的方式并不是跳舞或挥舞手臂做出各种手势,而是仅仅说出一些语句:“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创世记1:3)。龙枪里的雷斯林对于这一手也耍得很熟练,一句“施拉克”(Shirak)就可以触发他的光亮法术。而既然神的话语具有魔力,那么最强大最富魔力的词汇定当是神的名字,许多人认为它是如此神圣而强大,因而发誓绝不说出或写出它来,而使用类似G_d,阿东乃或Elohim这样的形式替代它。在希伯莱文中,神名是一个四字词汇YHWH(一说为JHVH,发音为“雅赫维”Yahweh),它也许是所有威力之字中最强大的一个,在整个黑暗的中世纪里都被保存在高塔中谨慎地守护起来。这个词最有可能代表的深层含义是“牠在”(He is),是仅次于“是”(Yah)和“我在”(I am)的对“存在”的肯定,而“我在”的强烈语气更可能起于更迟一些才出现的“我思,我在”(cogito, sum,经常被错误地引用为“我思故我在”cogito ergo sum)。托尔金显然也深知这一点,也许这就是甘道夫和萨鲁曼在整个故事中几乎从不使用他们强大的魔法力量的原因。尽管如此,他们两人都是老练的雄辩家和演说家,他们能够运用语言去控制他人的意识。在《双塔记》中,甘道夫警告他的同伴“当心他的话语!”因此这时萨鲁曼正试图用语言编织魅惑之网,而在稍后巫师之间的对决中,甘道夫和萨鲁曼也没有使用任何一条咒语。甘道夫运用大笑,而非语言,打破了萨鲁曼的邪有暗香盈袖恶法术从而获胜。也许托尔金自己也没有意料到的是,这样的魔法使用手段可以联系到古代真实的魔法,那是诺斯替教派(Gnostic)的方法,他们运用魔法的手段是用希腊文发出一长串显然无意义的笑声。这些咒语只有大声呼喊出来才有效,它们与空气产生共振以发挥威力。欢笑、愤怒甚至任何情绪都可以与空气发生共振,诺斯替教徒认为他们通过这种方法不需要发出任何有意义甚至仅仅是协调的声音就能够获得法术的力量了。托尔金创造的精灵语和矮人语同样取材于现实世界,他们来源于许多现实世界中的“有魔力”的字符,这些字符在古时的许多个时代中出现过许多次。希腊人将埃及人的象形文字视为有魔力的东西,有些埃及人也这么看,他们在日常生活中使用的是一种不太一样的草书体。古代凯尔特人和德鲁依教徒也同样有他们自己的魔法文字,被称为欧甘文字(Ogham),它们可以与更著名的北欧符文联系在一起,两者的形状都是有角的,并且都被运用于各种神秘目的,其中至少包括占卜。此外还有其他中世纪魔法师创造的字符表,这些字符表大多为了创造者自己的目的而存在。一方面是为了维持一种神秘的气氛,一方面是为了在那些好奇的眼皮底下保住魔法的秘密。举例来说,底比斯字母表(the Theban Alphabet)是魔法师霍诺里斯创造的,天国语和马拉沁字母(the Celestial & Malachim Alphabets)的创造者是阿格拉帕。现代魔法师大多偏好于使用伊诺奇字母(the Enochian Alphabets),它最初是在伊利莎白时代由法师约翰·迪和炼金术士爱德华·克里创造的,而更近代的“匕首文”(Dagger Alphabet)则出自阿里斯特·克罗里之手。我们可以认为“炼金术”(Hermetic Philosophy)一词源于古希腊诸神之一,神使兼智慧、知识和诡计之神赫尔墨斯的名字,这个行当贯穿着整个魔法历史,它在现代通俗文本中有时候也与另一个词“Alchemy”混用。无论是完整系统的论述HermeticAlchemy,对本文来说都是不可能的事情,但是我想读者应该有兴趣看看这两个学派对魔法使用发展的影响。许多时候,炼金术被狭隘地误解为“试图将铅变成金”或“试图寻找哲学家的石头”(当然即使是最蠢的家伙也能看出这个词汇被哪本小说的标题借用了)。是的,炼金术可以说是数学和科学的进一步运用,它最终导致了现代物理和化学的诞生,但是这只是历史的一面。历史的另一面是,事实上绝大多数著名炼金术士本身就对探索宇宙和深层真理的巨大奥秘更感兴趣,通过他们的探索努力,诞生了现代魔法师。在这一方面,罗杰·培根(1214-1292)是最好成绩的例子。罗杰·培根被许多人称作——我们今天所熟知的所谓——“科学方法”的最初倡导者。但是事实上作为一名炼金术士,罗杰·培根的贡献实在很值得怀疑。他留下的许多“配方”和程序只提供了一些含糊不清的证明。关于此人更重要的部分是,罗杰·培根拥有活跃的想象力以及表达神学观点的冲动。他至少在名义上是一位圣方济会修士,但是许多证据证明他并没打算把一生奉献给牧师职业。他在内心深处是一位魔法师,并不仅仅满足于信仰和虔诚,而是提倡严谨细致地对自然世界进行研究,并认为通过这种方法,人们才能洞晰造物者的真理。在神学和哲学方面,他是一位蹩脚的批评家,他更喜欢语言、数学、炼金术研究以及那些难以明了的实验科学。无论他是否真的预半夜凉初透言了火东篱把酒黄昏后药、飞机和望远镜的发明,或者他所谓的“真正的魔法”根本就不是那么一会事,无论如何培根的魔法与他同时代的许多炼金术士一样,是出于对探究万物奥秘的兴趣,而不仅仅是因为他们相信他们听说的那些奥秘。对炼金术士来说,使用哲学家的石头创造出具有魔力的“生命药剂”并不仅仅是用一块石头造出一瓶药水那么简单。哲学家的石头,象征着逻辑和科学用于敲打哲学头颅的硬石,而生命药剂则象征着宗教所许诺的永恒生命。炼金术士们只是不愿意什么都不干坐着当代信仰实现它的承诺,而更相信通过努力能够自己获得那些东西。毫无疑问,神将降下拯救,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不能为了自己,自己的国家或自己的国王而自己去寻找天堂之门。当然,金币也是极具诱惑力的报酬,你得知道在十五世纪末,几乎每一位欧洲国王都至少赞助着一名炼金术士或“宫廷魔术师”进行他们的研究。很快的,记载着他们的研究成果的书籍和那些卡巴拉主义文本一同被摆到书架上,这些书包括《炼金术士问答集》(Alchemical Catechism)、《赫尔墨斯派金牌论文》(the Golden Tractate of Hermes)、《炼金术之镜》(the Mirror of Alchemy)、《阿特弗斯的奥秘书》(the Secret Book of Artephius)以及the Six Keys of Eudoxus and the Circulatum Minus,在各自的领域中,它们都是真正有价值的魔法书籍。在十六世纪初,我们的炼金术士和卡巴拉主义者们高兴地潜伏在他们的高塔里,努力研究着万物的真理,与他们一同努力的还有那些数学家和科学家们,后者注定比他们的神秘主义兄弟们活得更长。而在高塔之外,在小树林和村庄里,还有我们的德鲁依教徒和异教徒们在运用着那些更现世的魔法。无论他们中的哪些人,都不会真正有兴趣单纯地接受我们今天的这些宗教观念,这两种人都全身心地投入到对这个世界究竟是如何运作的探索中去,而驱使他们如此努力的动力无非是期望运用他们的智慧来获取力量,期望从神那里窃取火种,而不是等待祂自己从天堂上降下雷霆。事实上将他们转变为我们所熟知的巫师和魔法使用者的,就是那力量无边的宗教信仰,它谴责他们接触巫术和魔法,将他们驱逐到黑暗的底下,并把那些逃得不够快的可怜的家伙烧死。正是这种力量将魔法使用者们投入黑暗之中,因此我们现在也能够满怀惶恐颤抖地将他们从那恐怖的荣耀中掘取出来,摆到小说家的书桌上。这就是历史告诉我们的,过去所发生一切的真莫道不消魂相。

From Crowley to Chaos - The Modern Magic-User :从克罗里到混沌派——现代魔法使用者本书讲述的是……灵魂和咒语;关于诸神,关于领域,关于位面,关于其他一切可能存在或可能不存在的事物。它们是否存在并无关问题的实质。它讲述的是因果相报的事实。 ——阿里斯特·克罗里在本文开头的段落中,我曾提到过,法师(作为相对于巫师和术士的概念)也许是最近代类型的魔法使用者,同时也是几乎完全依靠奇幻小说而发展起来的概念。这是因为大多数现代版本的“巫师”的行为更像是我们所说的法师;也就是说,更倾向于孤单,喜欢独行追寻特别的启示,同时具有一种不断滋长的追求个人力量的意识。当然,越来越多的现代魔法使用者不再像古老的隐士般居住在洞穴中。那些组织完备的兄弟会,例如诺斯替教派、赫尔墨斯派、光照派、共济会以及蔷薇十字会,它们大多将自己的历史上溯到毕达哥拉斯和神秘主义几何学上去。也许这些事实中最有趣的(特别是对那些谴责一切后宗教裁判所时代的魔术师为撒旦信徒的人来说)是这些协会的成员绝大部分都是基薄雾浓云愁永昼督教徒。当然这也并非一概而论。大概就在拉夫克拉夫特和他的追随者们炮制着混合了Cthulhu神话和暗黑亡灵巫师的故事的时候,许多真正的魔法使用者团体也在咀嚼着过往留下的传统,从今日我们称之为小说的作品中汲取只言片语,创造着他们自己的新的巫术规则。他们中的许多人甚至自己就是小说作者,例如巴尔沃·里顿,他是蔷薇十字会成员;萨克斯·罗默,他不仅创造了虚构小说中著名的巫师角色福满初博士,同时还是著名赫尔墨斯派组织“金色黎明”的成员,同为这个组织成员的作家还有威廉·巴特勒·耶特,他的作品在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到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的那个时期颇受关注。拉夫克拉夫特本人薄雾浓云愁永昼大概并不属于任何一个魔法宗派组织,尽管在他那些才华横溢的作品中展现出了非凡的想象力,但如同他自己宣称的那样,他是一位从哲学角度反对任何形式魔法的人,尽管他的祖父威佩·冯·布伦·菲利普斯是一名共济会成员。最早将那些旧事物与新观点想结合创造出的产物是Ordo Templi Orientis,或者叫东方圣堂武士团(简称O.T.O.),它由卡尔·克尔勒创建于二十世纪初期。这位创始人是一位化学家兼共济会纲领、蔷薇十字会教义和东方神秘论的研究者。著名现代魔法师,金色黎明成员阿里斯特·克罗里不久就加入了他的组织,在他的帮助下,确立了十多种独一无二的魔法传统以及为数众多的教义和象征。随后发生的更重要的事情是克罗里认为O.T.O.正在背离它最初的道路,那些类似共济会的仪式和教条变得臃肿无用,在那些不必要的形式的掩盖小,所有的力量和象征都在流逝。因此他脱离组织,并迅速重新崛起,并创造了我们今天称之为“混沌魔法”的新方式。克罗里所描述的他首次与这种魔法的“遭遇”称,那是一次“恐怖而痛苦的经历,带有一种可怕的恐惧,但这是获得存在的最纯净和最神圣的精神冥想状态的关键”。假如这句话听上去显得自相矛盾,那么没错,它的确是自相矛盾的。假如你想理解混沌魔法,那么你得先把我在上面三万字长的论述中告诉你的所有关于魔法使用者的事实,包括历史上的和虚构的,通通忘掉。准备好了?那么聆听克罗里的教诲,西理玛法则(Law of Thelema):“随心而行,乃万物真谛”(大概就是维卡崇拜中“既然不会伤害任何人,那么便随意而为”的另一种说法),现在你基本上就得到了你所需要的一起准备。西理玛法则理论上源于古希腊,它描绘了尼采的“权力欲理论”中的自由意志,鼓励那些相信这一原则的人热切地为他们自己而思考和行动,忽略来自社会和宗教信仰的责难。魔法是克罗里原则的核心,他将魔法描绘为“运用意志产生变化的科学和艺术”。当然这绝对是令人惊恐的猛料,特别对基薄雾浓云愁永昼督教世界来说,基薄雾浓云愁永昼督教会还没完全从巫术的震荡中恢复过来,对这种背离神意,趋向自我的反民瑞脑消金兽主、反基薄雾浓云愁永昼督的撒旦主义格外敏感。

现代撒旦崇拜(包括现代的撒旦教会、圣座神殿(Temple of Set)、撒旦解放教会以及克罗里的理论)与撒旦及耶酥基薄雾浓云愁永昼督神话之间的联系非常有限,有时仅止限于那些名称和总体上的哲学观念。撒旦崇拜者几乎从不(也许应该说是根本不,除了那些想象力过于活跃的巫术猎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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